福州讯,7月15日,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5月,屏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屏南县某鱼丸店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内的冻库货架上有10包制作肉燕的原料肉燕皮外包装上无任何标签标识,且仅用黄纸将其包裹并用包装袋捆绑。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该局对其依法作出警告、没收涉案食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周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周宁县某餐饮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其后厨冰箱内发现4包过期“火锅麦穗腰花”,该店无法提供该产品的进货凭证和购买记录,且后厨及店铺仓库内均未设置过期食品贮存区,未对过期原料作明显警示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该局对其依法作出警告、没收涉案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福鼎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福鼎市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笼包标签不规范,未完整标注产品分类。经核查,该公司生产销售的“珍珠小笼包”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为SB/T10412《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速冻面米食品》,但产品标签中未按照该标准要求注明产品馅料分类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该局对其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张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