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湖南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超630万元

2026年07月16日 04:55

  7月13日讯,近日,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2026年上半年湖南省消保委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上半年,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263件,同比增长12.24%,解决18609件,解决率79.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0.07万元。其中90件认定经营者欺诈的案件,为消费者争取加倍赔偿金额8.83万元。

  质量问题投诉占比近四成,涨幅显著

  从整体投诉结构来看,质量、合同、人格权益类投诉占比上升,价格、安全等问题投诉占比有所下降。质量问题投诉量依旧排在首位,售后服务、价格争议、虚假宣传紧随其后,是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

  2026年上半年,湖南消保委系统共受理质量问题投诉9170件,占投诉总量的39.42%,同比上升9.29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商品缺陷、检测设备破损、人员操作不规范等引发的投诉明显增多。例如,今年5月,常德鼎城区王女士到检测公司办理年检,因公司操作不当致货车发动机受损,商家起初拒绝赔付,后经消保委调解同意全额赔付6000元维修费。

  预付式消费纠纷有增无减

  2026年上半年,湖南消保委系统共受理生活及社会服务类投诉3082件,占总量的13.25%,较去年同期上升1.59个百分点。其中,美容、商超储值等预付消费领域矛盾集中,经营者存在不告知退款规则、单方面约定概不付款,甚至停业失联逃避责任。

  今年5月,湖南常德汉寿的消费者李女士在办理美容预付卡后,发现门店倒闭,商家单方以店内“办卡概不退款、只退产品”的规定为由拒绝退还1399元余额。经消保委介入调解,最终退回745元。

  消保委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退款权利;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虚假宣传、旅游住宿服务类投诉增多

  2026年上半年,湖南消保委系统共受理虚假宣传类投诉1957件,占总量的8.41%。地推办卡、直播带货、黄金以旧换新、保健品销售等场景虚假宣传问题频发。今年4月,株洲市民刘先生被“办POS机送手机”的营销话术诱导,损失1999元押金,经调解全额追回款项。

  与此同时,文旅市场持续升温,2026年上半年,湖南的旅游、住宿投诉同比涨幅分别为105.86%、73.30%,服务缩水、明码标价不规范、履约失信、安全保障不足等是主要投诉诱因。2026年4月,常德市民杨女士入住酒店,因地砖破损塌陷造成车辆轮胎受损,商家承诺承担后反悔拒赔,经消保委组织调解后赔付1500元维修费用。

  来源:华声在线 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 通讯员 张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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