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陕西省城固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深入开展非标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及上路行驶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违规“老年代步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行动期间,联合执法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电动车生产、销售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共检查销售单位6家,现场核查库存车辆情况。经统计,目前全县库存“盛昊”“雷丁”“比德文”“宝鸽”等品牌的非标低速四轮电动车共计48辆(含二手车)。上述车辆均属于未经国家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CCC认证证书、无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违规产品。
重拳出击,依法处置。根据城固县公安局与城固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禁违规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低速电动车的公告》,此类“老年代步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本身安全性能差、防护能力弱,驾驶人多无驾驶证,车辆无法投保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严重且赔偿无保障。同时,销售环节中“不用挂牌、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行为已明确被禁止。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销售单位立即停止销售违规车辆,并依法对库存车辆进行登记封存,后续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已在主要路段设卡查控,对上路行驶的非标低速四轮电动车依法予以查扣和处罚。
安全无小事,守法保平安。城固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坚决从源头杜绝“带病车辆”流入市场。
市场监管部门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请自觉做到“不买、不开、不坐”非标低速四轮电动车;购车前务必确认车辆是否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否有CCC认证证书、能否依法注册上牌;请选择购买合规电动摩托车或新能源汽车,并考取相应驾驶证、办理牌照、购买保险后合法上路。(来源:陕西省汉中市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