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以案示警 净化网络消费环境 四川公布6起网络交易监管典型案例

2026年07月01日 01:3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6起网络交易监管典型案例,涉及主播虚构身份虚假带货、餐饮商户攀附他人品牌商誉、社区团购经营多重违法、线上酒店价格欺诈、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经营者虚假宣传、利用AI技术仿冒公众人物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持续净化四川省网络消费环境。

  四川省蒲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网络直播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主播林某在微信视频号直播销售蒲江耙耙柑期间,虚构“蒲江县南锋村助农推荐官”“林主任”身份及两年本地工作经历,伪造公益助农人设。同时,其在直播间谎称当地政府投放10元助农立减优惠券、售卖产品纯为帮扶村民、直播间无营利经营。上述宣传内容均与事实不符,对消费者构成误导。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10417.59元。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餐饮行业不正当竞争案。该区某田饭店为提升市场知名度、招揽客源,在门店字号、店招、员工服饰、菜单、预结单及大众点评线上店铺等全部经营载体上,使用与锦江区知名“某田饭店”高度一致的服务标识,刻意攀附该品牌长期积累的市场口碑和商业商誉,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案件查办期间,当事人主动完成线上线下全部标识整改,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赔偿判决,并在网络店铺首页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并处10万元罚款。

  四川省隆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社区团购多重违法案件,涉案企业被罚没超56万元。隆昌某商贸有限公司入驻多家电商平台销售棉絮产品,存在多项叠加违法行为。当事人购进低价聚酯纤维原料,简单包装后冒充生活用棉售卖,构成以假充真违法行为;未经“南极人”商标权利人授权,擅自定制品牌包装袋包装伪劣产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在电商平台商品介绍页面虚假标注“新疆棉絮”“精梳棉”等内容,宣传成分与实物严重不符,构成虚假广告。监管部门依法分项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侵权产品并处罚款。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严查节假日线上酒店价格违法乱象。2026年春节消费旺季,当地某酒店在两个线上旅游平台上架销售客房时,使用虚假划线价格开展比价促销,借助“折扣”“优惠”等宣传话术诱导消费者消费,且无法提供有效凭证证明比价基准价格的真实性,已构成价格欺诈。执法部门依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经营者虚假宣传案件。涉事科技公司系某外卖平台攀枝花区域合作服务商。为拓展商户入驻代办业务,其于2025年3月协助一家无堂食经营条件的比萨店入驻外卖平台,擅自登录商户后台,盗用其他店铺实景图片,虚构堂食经营场景并在平台展示,误导消费者消费。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排查旗下入驻商户,对店铺图文信息不符的问题逐一整改。执法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利用AI技术制作虚假内容开展商业营销的新型广告违法案件,为新技术商业化应用划定合规边界。自然人袁某使用亲属身份信息注册并运营某网络账号,2025年6月至8月期间,转发3条通过AI技术合成、仿冒奥运冠军形象的带货短视频,推广土鸡蛋、竹筷等商品,并根据商品成交金额赚取佣金获利。后涉案账号被平台封禁。执法部门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对袁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该案警示各类经营主体,严禁借助AI技术炮制虚假内容、仿冒公众人物开展违规营销活动。

  当前,网络新业态新模式快速迭代,直播电商、AI营销、社区团购等领域新型违法问题多发,网络交易监管面临新挑战。下一步,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将聚焦网络交易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乱象,持续保持常态化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平台及线上经营主体经营行为,持续净化网络交易市场环境,推动四川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质量报 熊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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