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早已成为市民日常消费刚需,今年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对商家“无堂食”标识、门店名称、实景图片公示作出明确要求。新规落地已有半月,带来的变化不小,不过,一些线上餐饮门店执行缺位的问题也仍然存在。
记者深入北京多个商圈、美食广场实地暗访,发现有些门店“无堂食”界定模糊、跨平台标注标准不一;有的商户存在“一厨多店”线上套马甲经营的情况;还有的发布美化后的虚假门店图片,线上展示环境与线下实际档口反差巨大。多重乱象之下,平台核验责任落实不到位,线上线下信息“两张皮”,极易误导消费者。
乱象1:“无堂食”标注混乱 商家自己也糊涂
过去,很多消费者认为,只要店里没有能够坐下来就餐的桌椅板凳,就叫“无堂食”。其实,根据新规的要求,不提供堂食服务,是指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实际经营场所既不向消费者持续提供现场就餐服务,也不向消费者持续提供自提服务的情形。换句话说,只要消费者可以上门自提,哪怕店里没有一张椅子,理论上也不属于“无堂食”范畴。
为了让“无堂食”不再遮遮掩掩,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并将上述标识信息同步展示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列表页面。这样一来,消费者在下单前就能清晰知晓商家的经营模式中有没有堂食,从而结合自身对餐饮服务的需求与安全预期作出理性选择。
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对“无堂食”这一定义,很多商家自己都稀里糊涂、没弄明白。
记者登录美团外卖平台,搜索到一家名为“簋街龙虾·活虾现做(石景山店)”的店铺。在商家主页上,清清楚楚标注着“无堂食”三个字。但随后记者切换到淘宝闪购平台搜索同一家店铺却发现,无论商户列表页还是商家主页,竟没有任何关于“无堂食”的标注。同一家店在两个平台上的标注截然不同,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
跨平台标注差异并非个案。在多家外卖平台,记者均搜索到一家名为“麦小六健康餐·沙拉·三明治”的店铺。其中,位于建国门外大街的一家店铺,在美团平台上标有“无堂食”的标签;而在淘宝闪购平台则没有标注“无堂食”。在京东外卖平台,记者发现,该商铺位于人民大学的分店,虽然在主页上加注了“无堂食”的标签,但同时在主页上又设有“自提”按钮,并提示消费者可“到店自提”。按照新规,只有既不持续提供现场就餐服务,也不持续提供自提服务的外卖店,才叫“无堂食”。像人民大学分店这样允许自提的店铺,显然并不算是“无堂食”。

同一家店铺在美团标注“无堂食”,在淘宝闪购平台未标注“无堂食”

该店铺既标注了“无堂食”标识,又标注了可“到店自提”等字样,让消费者疑惑。
乱象2:“一厨多店”让店铺信息真假难辨
一旦网店信息与实体招牌“对不上号”,往往会造成店铺信息真假难辨,让消费者更迷糊。按照新规的要求,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而且,外卖网店还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核心信息,或设置清晰的信息链接标识。
可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却发现,有的外卖商家为了多蹭流量、多抢单子,一家店铺却在网上披着好几个不同的“马甲”。消费者以为是三五家不同名称的店铺,结果出锅的外卖餐品实际上全都是从同一个后厨中端出来的。
记者根据外卖平台上“簋街龙虾·活虾现做(石景山店)”的注册地址,来到古城西路113号的地下美食广场,但在美食广场搜索了几个来回,都没有找到任何一块写着“簋街龙虾”的招牌。整个美食广场内,唯一和“龙虾”沾边的店铺,是一家名为“盱眙龙虾馆”的店铺。记者对照着外卖平台上店家自行上传的照片,仔细端详了一下这家店铺的门面,店铺发布的“店家图”,与现场的店铺装修几乎完全一致,唯独店名不一样。一头雾水的记者询问了两位美食城的工作人员,二人表示,做龙虾的?就这一家。记者随后又按照外卖平台提供的店家联系方式,拨打了“簋街龙虾”的预留电话,接听电话的店员确认,外卖平台的“簋街龙虾”,的确就是美食城的“盱眙龙虾馆”。

外卖平台的“簋街龙虾”店铺,线下的招牌实为“盱眙龙虾馆”。
明明是同一家店,却使用两个截然不同的网店名接单,这种“一店多名”的现象并非孤例。
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69号院1号楼2层,分布有多家主营外卖的餐饮商铺。记者在一家名为“祁姥姥家现熬疙瘩汤”的店铺前,下单了一碗疙瘩汤。由于外卖平台显示,该店铺提供消费者自取服务,于是记者便来到现场自行取餐。谁料,走到店门口才发现,店内空无一人,不光没有顾客,连个店员影子都找不着。记者探头向店内张望,店内见不到后厨,毫无“烟火气”。
正不知该如何取餐,隔壁“陕十一·凉皮·肉夹馍”的店员探出头,出声询问。得知记者要到“祁姥姥家”取餐,店员表示,“祁姥姥家”的饭,都是“陕十一”做的,直接到后厨取就行。在“陕十一”后厨,记者果然见到了自己下单的那份疙瘩汤。店员说:“我们和祁姥姥家是一家店,点哪家,都是我们这做。”记者这才得知,虽然在外卖平台上,“祁姥姥家”和“陕十一”是两家看似独立的店铺,但两个名字截然不同的网店,共享的其实是同一个后厨、同一套人马。

在“祁姥姥家”下单的疙瘩汤,从隔壁“陕十一”肉夹馍店铺中端出。
同样的“戏码”,在其他区域再次“上演”。
在外卖平台搜到一家名为“潮汕家·正宗隆江猪脚饭”的外卖店铺,导航将记者直接引导至海淀区万柳星标家园绿源生鲜超市内。在超市内转悠了几圈,记者也没找到名为“潮汕家”的店铺。记者询问了两位外卖小哥,二人将记者指引至超市内一条狭长的通道。通道旁,摆放着板凳和东北大米的编织袋,尽头则是一家名为“够粤”的隆江猪脚饭店铺。小哥表示:“就是这。”看看墙上贴着的“够粤”的照片,记者疑惑:这哪是“潮汕家”啊?小哥朝“够粤”里一指:“没错,都是这家!”

虽然只挂了“够粤”的招牌,但该店铺在外卖平台还有“潮汕家”的“分身”。
记者进入“够粤”询问,店内的店员大方承认,“潮汕家”和“够粤”其实就是同一家店。记者再次搜索外卖平台后才发现,原来,在外卖平台还有一家名为“够粤”的猪脚饭店铺,地址与“潮汕家”一模一样。只不过现场只挂了“够粤”的牌子。

“潮汕家”与“够粤”实为一家店铺。
按照新规,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展示真实、准确的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是否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等进行重点管控。信息真不真、准不准,平台不能再当“甩手掌柜”。
乱象3:线上门店图片与实景严重不符
按照新规,外卖商家展示的实体经营门面,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但记者采访过程中却发现,有些店铺在网上晒出的“店家秀”,和现实中消费者所看到的“门脸图”,完全不是一回事。
在美团和淘宝闪购外卖平台,一家名为“左小姐·排骨炸肉”的店铺吸引了不少食客的关注。商家贴出的“店家秀”照片中,店铺位于一处美食城内部,头顶可见天花板上密布的管线,地面则铺设有大块长条地砖,柜台前方还贴心设置了木质长桌和条凳,供消费者在店前就餐。
然而,记者根据平台提供的地址来到海淀区花园村1号楼西侧,在路边转悠了半天,也没找到所谓的“增光美食城”。最终,记者在一家“佳美生活超市”门口,发现了一处售卖各种油炸食品的外卖档口,档口的招牌正是要找的“左小姐”。不过,记者在现场看到,档口紧邻路边,门前就是人来人往的人行道。不仅店铺的出餐口和货架摆放位置与商家照片中晒出的门脸样式完全不同,就连照片中展示的木质桌椅和堂食区,也根本无处摆放。

“左小姐”店铺在外卖平台晒出的“门面图”。

“左小姐”实际为临街档口,与商家晒图不符。
最新动态:试点电子证照核验“真人”“真证”“真店”
6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2026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提出,针对“幽灵外卖”等乱象,市场监管总局试点电子证照核验,从而有效核验“真人”“真证”“真店”,让每一家入网门店可查、可管、可控。
电子营业执照一方面能够有效核验“真人”,从源头杜绝冒用。餐饮经营者入网时,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由其法定代表人完成经营主体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精准授权,确保了经营主体身份和意愿的真实性,有效拦截了“套照入网”行为。另一方面,能够有效核验“真证”。在获得商户授权后,平台可以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中实时调取官方保真的电子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根本上阻断了“假照假证”入网。此外,还能有效核验“真店”,推动监管全程可控。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