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讯,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6起药品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涉及零售药店和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回流药”等严重违法行为。
新津区一药店将投资人从医院开具供个人使用的氯雷他定片误作门店药品销售,构成销售“回流药”行为。4月,新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药店作出罚没合计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武侯区一药房因销售的1盒双歧杆菌乳杆菌三联活菌片无法提供购进记录,系员工外带违规销售。4月,武侯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没款合计3万元的行政处罚。
大邑县一药房通过微信联系自称药品批发企业业务员的“蒋先生”,在未核实身份及药品资质的情况下,违规购进18批次共14种药品。4月,大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没款合计2.76万元的行政处罚。
龙泉驿区一药房从不明身份人员处违规购进复方感冒灵颗粒、益安宁丸等药品并全部售出。4月,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没款合计3.32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牛区一诊所因多款药品追溯码异常,且无法提供随货同行单及发票,系从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5月,金牛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没款合计2万元的行政处罚。
成华区一药房从无资质的个人处私自购入19盒“络活喜”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且未索取合法票据。3月,成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其剩余涉案药品,并处以罚没款合计2万元的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刘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