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5月29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百色市为持续巩固“生鲜灯”专项整治成效,百色市市场监管局将整治违规使用“生鲜灯”作为规范市场秩序、守护“菜篮子”安全的民生实事来抓,通过“排查整改—健全机制—源头治理—社会共治”四步走,拆除生鲜产品“美颜滤镜”。
据悉,百色市聚焦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生鲜专卖店等重点场所,紧盯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关键品类,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执法人员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直接观察法”现场甄别生鲜真实品质,“拍照对比法”留存实景对比证据,“灯具查验法”核查光源参数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标注“生鲜灯”“增红”“美颜”等有色或者调色功能的产品。现场指导经营户立即停用违规灯具296盏、更换合规白光灯具183盏,杜绝灯光美化误导消费。
百色市市场监管局常态化落实“四不两直”暗访检查机制,先后暗访排查39家农贸市场、14家超市,精准发现11家农贸市场及周边商铺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坚决予以拆除更换。同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回头看”的闭环监管机制,重点检查曾存在问题的商户及市场周边易反弹区域,压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倒逼其加强日常管理,督促经营主体整改,确保违规灯具“动态清零”,严防“美颜”乱象死灰复燃。
据了解,百色市坚持“末端治理”与“源头管控”并重,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建材灯具市场及五金销售门店,对经营户进行全覆盖排查,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照明设备,共检查灯具销售门店194家,现场责令7家门店下架违规“生鲜灯”产品。
在监管的同时,执法人员化身宣讲员,深入农贸市场与商户面对面解读《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禁用“生鲜灯”的相关规定,阐明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法律后果及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通过构建“部门监管+市场自律+经营户守法+群众监督”的四维共治格局,让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为无处遁形。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刘维涛 记者 顾艳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