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3号)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目前,距离新规落地已进入倒计时。
为帮助平台和商户
准确把握要求、有序完成整改,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指导书,
划出“责任清单”,
一起来看吧。
致第三方平台:把好“入口关”
平台作为网络餐饮的“枢纽”,承担着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1.严审资质。对入网商户实名登记,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资质不符的不得提供服务;
2.信息公示。确保网店名称与实体门面一致,展示“无堂食”“明厨亮灶”等标识;
3.风险管控。制定风险清单,对“无堂食”、未“明厨亮灶”的商户提高抽查比例;
4.违规处置。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报告监管部门,2日内采取管控措施;
5.数据报送。每年1月和7月,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入网商户信息。
致入网商户:守好“舌尖线”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资质合规。必须具有实体门店,证照齐全,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一致;
2.信息真实。网店名称与实体门面一致,主页面展示经营资质、实体门面、实际地址;
3.规范操作。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穿戴清洁衣帽口罩;
4.加工配送。在自有操作区内加工,不得委托他人制作;配送有温度要求的食品需采取相应措施;
5.明厨亮灶。鼓励公开加工过程,视频信息至少保存14天,接受社会监督。
2026年6月1日新规正式施行。即日起至6月1日为整改过渡期,请各平台和商户对照要求全面自查、立行立改,确保届时合规运行。
网络餐饮不是“法外之地”,食品安全没有“旁观者”。如遇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
来源:扬州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