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厂家给的答复是瓶盖被换过了。”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这个酒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是这个码核销过。”
区域销售负责人:“这也是行业的一个潜规则,我跟你多说了也没有用。”
消费者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一家烟酒店购买贵州习酒,发现瓶盖无二维码,经厂家鉴定为瓶盖被更换、产品与原厂不符。市场监管部门不予立案,商家仅愿赔偿了事,业内坦言“换盖酒”已成行业潜规则。破坏原厂防伪溯源、暗藏酒体替换与食品安全风险、刻意隐瞒信息销售“换盖酒”的行为如何监管?消费者的权益如何维护?

蹊跷的购酒经历:酒还没开封,系统已“开瓶”
今年1月24日,呼和浩特市民赵先生在回民区牛街一家烟酒店,以每瓶100元的价格购买了2瓶53度的贵州习酒。饮酒时朋友提醒,这款酒瓶盖带有二维码,可以扫码领取积分,凑够4瓶的积分可以再免费领取1瓶习酒。赵先生马上查看后却发现,自己购买的酒水瓶盖没有任何二维码,他怀疑买到了问题酒水,随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却因为没有购买凭证未能受理。
1月30日,赵先生再次来到这家烟酒店,购买了2瓶和上次一样的贵州习酒,并就4瓶酒统一开具了购买收据。然而赵先生发现,新购买的两瓶习酒依旧没有瓶盖二维码。疑惑之下,赵先生主动联系贵州习酒厂家进行核实。
赵先生:“打开以后,酒瓶盖上写着‘贵州习酒’,没有二维码,然后我就联系习酒厂家,习酒厂家给的答复是这个瓶盖被换过了。”


随后,赵先生将瓶盖照片通过网络发送给习酒会员俱乐部,官方客服明确表示,瓶盖存在异常,产品疑似被商家开过盖,建议消费者联系商家退换货,或者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当赵先生上门要求退换时,商家态度强硬,拒不退换。无奈之下,赵先生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河街市场监督管理所举报,并申请厂家工作人员到场鉴定。
厂家工作人员现场介绍,这款贵州习酒的酒瓶盖上应该配有二维码,瓶盖内侧印有每瓶独有的4位数字,需要开盖后才能看到。消费者扫描瓶盖上的二维码,并按要求发送4位数字进行验证,就会获得相应的积分参与优惠活动。同时,在包装盒顶部还设有一个二维码,如果酒水已经开盖验证获得积分,再次扫描盒盖上的二维码就会显示“已开瓶”状态。


经过对未开封的3瓶酒进行鉴定,厂家出具了两份鉴定证明表,结论明确:“该产品外盒顶部二维码扫码结果显示已开瓶,该瓶身顶部有差异,瓶盖处二维码已被摘取,与我公司生产出品不相符。”
简单来说,酒水没有开封,系统却已经显示开瓶核销;所用瓶盖并不是原厂配件,属于明显被更换过的“换盖酒”。对于瓶内酒水是否为正品、是否存在调换,厂家表示需要将整瓶酒带回厂区检测以后才能确认,对已开盖酒水不予出具真伪鉴定结论。
监管不予立案,只调解赔偿,消费者不认可
有厂家出具的鉴定证明,赵先生认为涉案酒水应该按问题酒水依法查处。然而,3月10日,回民区环河街市场监管所出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告知书没有写明不予立案的理由。但是告诉赵先生,经过他们的调解,商家愿意赔偿1000元。赵先生对此不予接受。
原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河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斌:“厂家也来人了,来人看了之后,酒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是经销商兑换过‘四换一’的活动。这个酒应该是走过婚宴,婚宴可能是没用了,又(退)回来了。我们也找了厂家, 厂家也鉴定,厂家对于这个酒的真伪,人家没有做出鉴定,人家认为这个酒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是这个码核销过。”

对于这一说法,赵先生明确表示无法认同。他提出多重质疑:涉案4瓶酒都没有原厂瓶盖二维码,厂家已经认定瓶盖与原厂产品不符,属于被更换瓶盖,这样的酒水是否应认定为真酒?厂家没有对酒体进行检测,从未确认酒水没有被调换,监管部门如何判定“酒没问题”?如果酒水合规没有问题,商家又为什么主动提出赔偿1000元?
赵先生:“我就想知道这个瓶盖是不是原厂瓶盖?如果是原厂瓶盖的话,这个二维码没有,里边数字也没有,而且在这瓶酒没开封之前我拿手机扫这个二维码,它显示的是已开瓶!它是怎么开瓶的?如果说这个瓶盖被换过,这个酒算真酒还是假酒?如果在买之前商家告知我这个酒盖被换过,那我肯定是不买的!”
记者又联系了贵州习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区副总经理薄强,他说,“换盖酒”在白酒市场比较常见。“现在市场上所有的酒,都有一种酒就叫‘换盖酒’,‘换盖酒’的话,他就把这个红包都领完了,那消费者买的时候他就便宜,你可以去抖音上搜“换盖酒”,认定假冒都能认定,但是这也是行业的一个潜规则。哎呀,你不了解行情,我跟你多说了也没有用。你是想报道,还是想帮助消费者去解决这个事?”
何为“换盖酒”?行业潜规则暗藏多重风险
记者在网上查询了解到,所谓“换盖酒”,是指经营者将正品白酒原装瓶盖拆卸,利用瓶盖二维码参与厂家积分、红包、返利等营销活动,核销后再更换其他瓶盖重新封装,继续面向市场销售的酒水。这类产品常以“低价”“喝品”“无损”等名义,在烟酒门店、网络直播间、二手交易平台等渠道流通。
记者对比发现,呼和浩特市大型超市内同款53度贵州习酒标价为108元/瓶。赵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仅便宜8元的接近正品价格,购买到存在明显异常的“换盖酒”。
这类擅自更换瓶盖、破坏溯源体系、隐瞒真实情况销售“换盖酒”的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损害品牌白酒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更易滋生假冒伪劣产品,存在明显食品安全风险。所谓行业“潜规则”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更不能以牺牲消费者安全与权益为代价。
侵权乱象不容以“潜规则”纵容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销售标签被涂抹刮擦的预包装食品案件定性问题的复函》(市监稽复函〔2023〕892号),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2.2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被部分或全部涂抹、损毁,导致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影响消费者辨认和识读的,属于违规行为。
食品经营者销售标签被篡改、原厂封装被破坏的预包装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有关标签标识及禁止虚假标注的规定,应按照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依法予以查处。
当前,全区各地正深入推进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全力提振消费信心,着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而“换盖酒”在市场上公然销售,消费者以接近正品价格购买来路不明的问题酒水,维权过程却遭遇不予立案、调解了事的困境,无疑在持续透支市场信任,侵蚀放心消费的底线。
来源:奔腾融媒 新闻广播 记者:郭春玲 李 辉 张 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