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服务费治理难题如何破解

2026年04月01日 20:21

  2025年4月,国家消防救援局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我国53万个住宅小区中,已有24.5万个按要求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全国共新增充电端口2400余万个,累计达3610万个。

  事实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供给量整体仍显不足。尤其是在实际使用中,因定价机制不透明、收费标准混乱等问题,部分地方陷入供给不足与充电不畅的双重困境。

  面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高服务费的乱象,我国多地监管部门已相继出台政策、加大执法力度,但受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监管存在盲区、多部门权责不清等多重因素制约,乱象仍未得到根本遏制。

  如何平衡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的边界,破解充电高服务费治理困局,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明码标价、价费分离、合理定价,是各地规范充电收费行为的监管核心。2025年8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相关通告,明确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在经营场所、手机App等显著位置,清晰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等核心信息;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需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严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此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联合发布提醒告诫函,要求经营者在2025年1月前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实行价费分离后不得借机上调整体充电费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湖南及长沙也同步出台配套监管措施,强化充电收费行为规范。2025年7月,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明确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分兼顾充电服务的公共属性与民生属性,遵循“弥补成本、合理收益”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服务费标准;倡导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不收或少收场地租赁费用,将让利空间直接传导至消费者;物业服务企业在与充电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时,需充分征求业主意见,遴选优质合规的运营单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则进一步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执行;充电服务费虽实行市场调节价,但运营单位需严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变相涨价、漫天要价。

  在政策引导的同时,各地也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充电收费违规行为。尽管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但充电高服务费的治理仍面临诸多难点。一方面,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监管部门仅能规范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无法直接干预运营商在合法框架内“高价定价”行为,导致不少消费者因服务费过高投诉时,常被以“价格合理、属于市场调节”为由驳回,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另一方面,充电服务监管涉及市场监管、发改、住建、消防、物业等多个环节,存在“多头管辖、权责不清”的问题;部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运营商的收费行为监管缺位,甚至与运营商达成分成协议,变相助推服务费偏高;此外,部分运营商存在隐蔽违规行为,如擅自更改计费标准、模糊服务费构成等,进一步增加了监管难度。

  针对当前治理难题,法律界人士与专家学者纷纷建言献策,为破解困局提供思路。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建议,应明确充电服务费的合理上限,要求运营商公开财务成本与盈利模式,主动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杜绝“漫天要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刘东辉则强调,应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小区充电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在街道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引导下,推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与充电运营商开展竞争性谈判,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同时,鼓励街道、业委会、物业自建充电设施,低标准制定服务费,打破运营商垄断格局。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地区已率先探索出有效的治理模式,为全国破解充电高服务费难题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北京经开区由政府出资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推行“单一电费”收费机制,目前已有45个居民小区实现仅收取0.51元/度的电费,免收任何服务费。福建福州启用智能化电动自行车充换电一体站,创新实行“按功率分档计费”模式,150瓦及以下功率车辆充电费用低至每小时0.35元。浙江嘉兴、江苏淮安也分别推出按电量实时计费、“零差价自接电”等惠民模式,大幅降低居民充电成本,实现了安全、便捷、经济的充电服务目标。

  来源:法治周末 记者 刘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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