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举行“优化消费环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

2026年03月18日 00:32

  3月1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消费环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宝锋,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师军,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反垄断局)局长石树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魏文杰,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院长毕力格,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主任、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吴日根,介绍内蒙古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情况。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传播处二级主任科员吕思捷主持。

  内蒙古举行“优化消费环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毛宝锋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媒体朋友们,表示感谢!消费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优化消费环境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高品质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着力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供给质量,打造“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品牌,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下面我把重点工作向各位媒体朋友通报如下:

  一、以三项重点工作推动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一是持续深化民生领域“铁拳”守护行动。我们始终把老百姓的消费安全放在首位,以“守护消费、护航民生”为导向,聚焦掺杂掺假、缺斤短两、“幽灵外卖”、虚假广告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消费痛点,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用细致监管筑牢消费安全防线。通过公开曝光食品非法添加、违法出具检测报告、销售不合格地膜、羊绒制品等典型案例,既警示经营主体坚守诚信底线,更用实实在在的执法行动,为老百姓的消费安全保驾护航,让大家消费更安心、更放心。2025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8万件,罚没款1.2亿元,清理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3个,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切实守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积极规范网络交易环境。顺应数字消费发展趋势,我们率先出台《内蒙古直播电子商务管理服务规范》,为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划定标准、明确方向,让行业发展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深入开展“净网清源”专项行动,主动压实平台、主播等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正向引导,及时查处网络直播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持续优化网络交易生态,让群众线上消费更省心、更舒心,推动网络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全方位筑牢安全屏障。始终坚守安全底线,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2025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6.8%,用严格监管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危化品、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等重点工业产品,开展专项规范行动,重点工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4%,全力保障群众使用安全。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锅炉、电梯、燃气管道、充装气瓶等11项特种设备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持续加强药品药械等监督检查,药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6%,全方位守护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让老百姓的生活更有保障、更有底气。

  二、以三项创新举措助力消费维权更加高效。一是12315维权效能加速提升。建立完善“全渠道受理、全流程处置、全方位保障”的维权体系,把全国12315平台和全区12345热线打通融合,确保消费投诉举报接得住、转得快、办得好。2025年,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46.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00余万元。二是维权服务站建到家门口。在全区的大型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消费密集的地方,建立1372个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者逛街、旅游时遇到消费问题,就地就能反映、处理,切实让消费者感受到维权保障就在身边。2025年,服务站共处理纠纷1.8万件,和解率达97.94%,涉及金额387万元。三是统筹线上线下源头化解。线上,鼓励商家加入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让消费者与商家无需线下碰面,通过线上渠道快速协商、调解消费争议。目前,全区加入ODR的企业650个,办结率达95%以上。线下,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引导餐饮、家电、零售等行业的商家,主动公开承诺放心消费、无理由退换货。目前,全区1423家经营主体做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经营主体信息全部录入中消协“消费查”微信小程序对外公示。

  三、以三种路径保障供给质量更加优质。一是品牌效益持续释放。聚焦特色资源和优势产区,对优质特色农畜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形成“蒙”字标品牌矩阵。严苛标准+权威认证确保了“蒙”字标产品高品质,破解了同质化“内卷式”竞争,阿拉善驼奶、荒漠肉苁蓉走出大漠深处,兴安盟大米、河套小麦粉畅销京津冀,呼伦贝尔牛肉、阿尔巴斯山羊肉成功进入大湾区、长三角,好东西不仅卖上好价钱,也让内蒙古的品牌更响亮、辨识度更高、竞争力更强。二是培育放心餐饮消费场景。我们构建全链条标准化管理体系,先后制定发布餐具消毒、后厨管理、外卖食安封签等全流程5项餐饮地方标准,在餐饮服务领域深化“互联网+AI”建设,2.4万家餐饮单位接入监管平台,推动网络餐饮环境持续改善,满足消费者对外卖食品高品质、多样化需求。三是优化消费服务品质。在全区旅游旺季前集中开展提醒告诫、约谈经营主体、签订价格承诺书、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法,让合规经营成为行业共识。以鄂尔多斯市为标杆率先推行旅游消费价格承诺机制,组织449家大、中型酒店和餐饮单位签订价格承诺书,为全区旅游消费价格规范树立样板,推动形成价实质优、诚信经营、服务暖心的旅游消费新格局。

  媒体朋友们,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一项惠及民生的系统性工程,更是一份责无旁贷的使命担当。我们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程为总牵引,聚焦民生关切,严守消费安全底线。重点在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健全消费维权快速响应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消费环境提质升级,让内蒙古消费者吃得放心、买得顺心、用得安心!也恳请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多监督、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内蒙古举行“优化消费环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中国质量报记者:

  对于市场消费领域社会反映强烈、危害性大的违法行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了哪些有有力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师军: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秉持“服务民生、护航消费”宗旨,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尤其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行动聚焦食品领域“两超一非”、制售假劣农资产品、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15个重点领域,以“打假、处劣、治虚、惩偷”为重点,重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了一系列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案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持续严肃整治之下,一大批违法行为被严查严办。如满洲里局查办的某超市使用植脂末作原料生产加工假冒奶粉案件,查获涉案原材料50吨,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并打掉了制假造假黑窝点。该案性质恶劣,货值金额大,持续时间长,销售地域广,市场监管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呼和浩特局查办的某公司销售假冒“南孚”电池案件,涉案金额近250万元,查办该案期间,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打掉了一个长达十几年的制售假冒伪劣销售团伙。呼伦贝尔局查办的用进口牛羊肉冒充呼伦贝尔牛羊肉案件,既规范了直播电商行业经营秩序,也维护了我区特色农牧产品良好形象和声誉。通过对各类案件的查办和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消费者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也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深化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开展守护“内蒙古大草原优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两超一非”、认证和检验检测领域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与合法权益,规范消费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法治日报记者:

  随着内蒙古旅游热度持续攀升,旅游市场的消费体验也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请问针对旅游市场出现的价格违法、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都采取了哪些监管举措?产生了哪些变化?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反垄断局)局长石树平: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事前指导、事中监管、事后维权”全链条发力,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旅游市场环境持续改善和优化。

  一是以“服务型执法”为抓手,引导行业合规经营。积极推动监管理念从“事后查处”向“事前指导”转变。在旅游旺季前集中开展提醒告诫、约谈经营主体、签订价格承诺书、发布典型案例,宣贯《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合规经营成为行业共识,累计发放提醒告诫书3000余份。鄂尔多斯市“百家酒店价格承诺”工作还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肯定。创新推出“轮流坐诊”“上门会诊”服务模式,为景区及商户提供明码标价指导、法规解读等精准服务,有效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

  二是以“综合化监管”为支撑,筑牢市场秩序防线。聚焦执法的系统性与协同性,我们在部门联动方面,联合文旅、公安、交通等部门打破信息壁垒,实现问题线索共享、执法效率提升。在内部整合方面,融合价格、食品、特种设备等多条线力量,严查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八类违法行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旅游旺季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移交、跟踪督办。专项治理以来,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旅游市场价格、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食品安全违法等案件400余件,有力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

  三是以“高效化维权”为保障,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聚焦旅游消费纠纷特点,畅通维权渠道、提升处置效能。旅游旺季期间依托12315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严格落实专人24小时在岗值守,全流程跟踪处理投诉举报工单,确保消费者诉求“有人接、有人办、有结果”。近两年共办结旅游服务投诉举报近26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同时建立了旅游诚信“红黑榜”制度,依据投诉举报、执法办案情况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重点监管“黑榜”经营者、宣传推广“红榜”诚信好店,以信用约束倒逼行业诚信经营,鼓励良性竞争。

  今年,聚焦旅游市场价格乱象,我们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市场明码标价暂行规定》,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下一步我们将以《暂行规定》实施为契机,不断提升旅游市场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让每一位来内蒙古的游客都能“明明白白消费、开开心心旅游”,为我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消费日报记者:

  近年来,直播带货发展迅速,已成为广大消费者重要的购物方式,请问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规范这一领域,成效如何?未来在加强监管方面还有哪些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魏文杰:

  感谢您的提问。直播带货作为数字经济的新业态,在促进消费、助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虚假宣传、数据造假、以次充好等问题,既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针对这些乱象,我们坚持“刚性执法”与“制度约束”双向发力。一方面,强化刚性监管,以专项行动保持高压震慑。我们组织开展了“净网清源”专项行动,精准整治直播带货乱象,2025年累计监测相关直播875场,下架违规内容15条,关停问题店铺5家,查处违法案件25起,罚没款共计166.44万元,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另一方面,注重制度约束,以标准规范引导长效发展。我们推动出台了《内蒙古直播电子商务管理服务规范》,明确了平台、机构、主播等各方责任,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从源头减少问题发生。

  借此机会,我也向社会通报一个近期查处的直播带货领域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为戒。在通辽市,我们查办了“通辽市荭人汇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该公司在某平台开设直播间,针对啤酒、果仁等17种直播商品,采用下单购买后退款、下单后不付款等手段,虚构直播间交易数据,对商品销售状况作虚假宣传。此外在2025年7月至11月期间,该公司还针对多种直播商品,通过类似手段进行虚假宣传。2025年12月,通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以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全面推动办法落地实施,督促各类主体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对直播带货领域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保持常态化高压监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会加强与网信等部门的协同共治,切实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们注意到“蒙”字标多次被写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请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蒙”字标品牌打造上取得了哪些成绩,下一步将如何持续提升“蒙”字标大草原优品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让内蒙古好物卖上好价钱?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院长毕力格:

  感谢您对“蒙”字标的关注。近年来,“蒙”字标充分发挥“传递信任”的核心价值,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优服务”原则,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自治区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2022年至2026年,“蒙”字标连续5年写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蒙”字标在中国质量大会上荣获“区域公共品牌传递质量信任、提振消费信心”全国优秀典型案例并排在首位。我们系统推进标准、认证、产业、质量管控、综合服务“五大体系”建设,建成“3+1+N”标准体系,覆盖农牧业、工业产品和服务业,发布实施认证标准154项。全区174家企业、1613种产品获得“蒙”字标认证,有效带动产业升级和就业扩容,实现了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双赢。以“蒙”字标品牌影响力,帮助企业快速拓展了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市场,实现了“大草原”与“大市场”的信任链接,品牌辐射能力倍增,降低了市场拓展成本。可以说,“蒙”字标以品质和信任赢得了市场、赢得了消费者,已经成为内蒙古品质的标杆、品牌的首选,享誉区内外的区域品牌。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高标准引领,筑牢品牌基石。新研究30项认证标准,完成标准复审修订。推动“蒙”字标认证与地理标志产品协同互促、相互赋能。二是严认证赋能,传递品牌信任。认证企业30家以上。打造“蒙”字标餐饮、景区等服务认证标杆。培育入库企业80家以上。我们将来会看到“蒙”字标景区、稍麦馆、酒店。三是强监管护航,守护品牌信誉。强化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开展产品风险监测,强化全链条质量管控,联动盟市共建盟市级区域品牌,让“蒙”字标标识成为消费者看得见的信任。四是优服务聚力,提升品牌价值。坚持“搭平台、建渠道、拓市场”,推进“蒙”字标市场化、数字化、品牌化发展。开展“蒙”字标全国行。举办“蒙”字标品牌发展大会、集体亮相高价值博览会、展览会等重要活动。通过各类媒介载体、文创产品等,开展“蒙”字标宣传。推进“蒙”字标展销中心及经销店建设,深度融入消费市场,切实提升市场占有率。

  我们将持续擦亮“蒙”字标大草原优品这块金字招牌,以品质守护权益、以品牌提振信心,全力将内蒙古区域、资源、生态、品质、人文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让“养在深闺”的优质特色产品和服务走向全国、享誉世界,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品牌动能。

  内蒙古日报记者:

  您好,推行“放心消费”、“线下无理由退货”双承诺写入了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请问有哪些举措推行“双承诺”?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主任、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吴日根:

  推行“放心消费”“线下无理由退货”双承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程”的重要任务。根据自治区消协相关工作部署,推行“双承诺”主要有以下三项举措:

  一是细化重点行业承诺范本,健全公示监督机制。针对餐饮服务、商品零售、家装建材、汽车维修等重点行业,制定细化的承诺执行规范和退出机制,明确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时限与流程。通过中消协“消费查”微信小程序、自治区消协公众号以及企业承诺上墙等方式,将承诺商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确保承诺内容看得见、执行落得实。

  二是打造放心消费聚集区,发挥引领带动效应。重点在商圈、街区、景区等消费集中区域推动“双承诺”扩面提质,引导经营主体集中参与承诺,打造放心消费场景。通过为承诺单位添加专属标识,利用媒体、导航地图、外卖平台等多渠道进行引流宣传,并组织“双承诺”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承诺商家,让诚信践诺经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客流与销售效益。

  三是建立正向激励政策,将承诺践诺与金融支持挂钩。将“双承诺”商家纳入质量融资增信支持范围,联合金融机构推出“惠企质量贷”等守信激励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单户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的金融支持。通过真金白银的政策激励,既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也倒逼企业在商品准入、服务质量、场所安全等环节建立更严格的内部规范,从源头上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

  下一步,自治区消协将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双承诺”企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双承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形成“消协引导、企业自愿、消费者认可、承诺即受约束”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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