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起可领!彩云美物消费滇超&中超专项券来了

2026年03月07日 13:30

云南省商务厅近日发布

《关于发放彩云美物消费

滇超&中超专项券的公告》

明确专项券发放时间、核销期限等内容

  一、发放时间

  彩云美物消费滇超&中超专项券分四轮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分别为2026年3月7日10:00:00—23:59:59、3月14日10:00:00—23:59:59、3月21日10:00:00—23:59:59、3月28日10:00:00—23:59:59。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二、核销期限

  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企业(商户)使用消费券。领券后三日内有效,最晚核销时间不超过第三日23:59:59,过期作废,不予补发。

  三、活动范围及参与活动企业

  发放对象为手机定位在云南省内的消费者。

  活动商户覆盖百货、商超、便利店、中西药店、加油站(含便利店及加油)等零售业商户。不包括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汽车等已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品类。参与活动企业(商户)名单以云闪付、支付宝App活动页面公布为准。

  四、发放平台和领取规则

  彩云美物消费滇超&中超专项券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宝App两个平台发放。每个领券日同一用户在同一平台可领取一张(票券三选一)。

  五、券面设置和使用规则

  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券面设置如下:

  (一)15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

  (二)3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

  (三)50元券,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

  六、服务响应

  平台客服中心电话:支付宝(95188)、云闪付(95516)。

  七、规范要求

  (一)参加彩云美物消费券活动的企业(商户)要严格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变相加价,不增设消费券使用附加条件,不参与消费券骗补、套利等行为;要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券按照相关使用规则使用,且在商家自主让利折扣活动的基础上正常使用,最大限度让利于消费者。

  (二)消费券不得提现,不设找补,不得用于预付卡充值、预付定金等;严禁转卖消费券,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

  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彩云美物消费券活动参与资格,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收录、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你有买点,我有流量,势必点石成金!★★★
    声明:本页面含有商业推广信息,请注意甄别。
    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