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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难、原创者承压大 文创热潮下的“山寨”困局待解

  马旗戟认为,潮流IP文创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诸多复杂难题。侵权形式多样化首当其冲:仿冒IP名称、商标侵权,热门产品微改设计抄袭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形成了从设计稿泄露到成品销售的完整盗版产业链。

  “如果我们开发的好产品,经常被一而再、再而三地仿制,会越做文创越感到失望。”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文物保护与发展部工作人员感叹道。

  买假遭遇维权难

  “有时候虽然知道自己买到的是盗版,但如果找卖家,最多就是退货退款,3倍赔偿几乎不可能。”田女士说。

  不仅消费者维权难,原创者在保护自有知识产权时也往往感到力不从心。“文创产品的生产制造技术已非常成熟,仿冒者无须研发投入便可轻易开模仿制。”刘奇说,直接照搬的仿冒易于打击,当前更普遍的是“神似抄袭”。仿冒者抓住IP的核心神韵和标志性特征,仅在外观细节上做微小改动,这就大大增加了原创者维权的举证难度。侵权商家利用关键词引流、深夜直播等方式规避审查,也使得追踪和打击变得异常困难。

  马旗戟认为,文创产品创意设计的无形性使其易被复制传播;“实质性相似”的界定模糊,且产品可能涉及版权、商标、专利等多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复杂;产品快速迭代的特点让维权行动常常滞后于市场变化。“维权过程困境也让不少原创者望而却步,电子证据易篡改导致取证困难,创作过程难以追溯,专业鉴定费用高昂且缺乏统一标准,加之维权周期长,往往使得原创者或小微企业难以承受。与此同时,侵权获利远超赔偿金额,低廉的违法成本难以形成有效震慑作用。”马旗戟说。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在实践中,部分文创产品已进行著作权登记,但仿冒侵权认定仍存难点:《著作权法》仅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身,不少仿冒行为是对产品思路、总体风格的仿照,仅细节有差异,导致抄袭认定难度较大。因此,法院常需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一兜底条款维权,但该条款受案件差异、法官判断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既增加了权利人的维权难度,也削弱了其维权预期。“对于消费者来说,若仿冒文创产品未造成商标混淆,既难直接认定为假货,著作权侵权也存争议,导致‘假货维权’受阻;而主张欺诈或虚假宣传,在举证与认定上同样不易。”吕来明说。

  唐健盛认为,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是基于功能性产品消费的市场特征来制定的,已经不能适应文创产品等基于情绪价值的产品交易。

  多措并举解难题

  马旗戟表示,在数字时代,信息技术可为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新的解决方案:区块链技术可实现原创设计的“创作即确权”,为每个作品创建唯一的数字身份;AI打假系统能自动监测平台侵权行为,大幅提升维权效率;NFC芯片、二维码等防伪溯源技术的应用,让消费者可便捷验证产品真伪。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看,最重要的还是事先防范,这比事后维权效率高。”吕来明提醒消费者,要仔细识别商品商标和产品细节的不同。

  前不久,深圳市法院终审判决一起潮玩外观抄袭案,为保护该类产品的原创积极性和知识产权注入一剂强心针。据了解,“夜之城”系列盲盒是泡泡玛特公司推出的主打产品。但上市没多久,市场上就出现了另一款以“朋克岛”命名的系列产品,外观形象与“夜之城”产品高度一致。深圳前海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须赔偿原告公司的损失25.5万余元。随后被告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禾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权利人需从产品设计阶段便立足市场预判潜在风险,通过强化商标辨识度等方式提前防控,同时搭建完善的维权体系;消费者应树立官方渠道购品意识,仔细核验商品标签等信息;司法与监管机构需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形成多方共治合力。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桑雪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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