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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行动推进消费环境优化

  广州讯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广东省落实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若干措施》,由全省各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实施五大行动。

  实施消费供给提质行动。通过数字技术应用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提高进出口商品品质,开展广东老字号认定与运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畅通消费循环,健全服务消费标准体系,鼓励标准制定和推广实施,实施“信用+”工程,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开展诚信市场建设,做强做精服务业品牌,完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打造消费新场景,推进“人工智能+消费”,深化即时电商应用,在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等17个方面持续用力,共同打造优良消费生态,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更高要求。

  实施消费秩序优化行动。着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化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改革,探索构建低价高风险产品监管机制,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加大规范和纠治力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执法,推进制定和出台《广东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建立消费投诉举报大数据治理机制,在研究建立“无事不扰”事项清单等10个方面持续用力,加强源头监管,治理突出问题,积极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实施消费维权提效行动。着力推动大型企业加入“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畅通消费维权渠道,规范和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加大“诉转案”力度,创新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司法诉讼解决机制,建立健全“共享法庭”、集体诉讼和支持诉讼等机制,在制定发布消费维权服务站设立和管理地方标准等8个方面持续用力,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效能,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实施消费环境共治行动。着力鼓励推行消费环节先行赔付,推进建立健全消委会组织,支持消委会组织大力推进诉讼实践,开展“挑战消费潜规则”活动,建设消费教育家园,在统筹吸纳各方优势资源形成社会共治等6个方面持续用力,推动多元化解消费纠纷,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格局。

  实施消费环境引领行动。着力促进日用消费品升级迭代和文体用品创新发展,配合开展消费环境评价工作,拓展“湾区标准”和推进“湾区认证”,支持广州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和支持深圳积极争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在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市内免税店等5个方面持续用力,鼓励支持创新引领、示范带动,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获得感。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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