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新消费频道 >> 正文
安徽省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之三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篇

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之三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篇

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之三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篇

  今年以来,黄山市市场监管部门以“服务民生、护航消费”为宗旨,聚焦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按照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部署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养老服务市场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现将部分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歙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食品商店虚假宣传案

  2025年4月14日,歙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歙县某食品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经营场所2楼对老年人进行宣传讲座,播放的PPT含有对硒元素的科普知识、产品宣传报道及顾客服用后的《产品效果反馈表》和顾客手持产品的照片等内容。当事人现场宣传销售的是“郢天®郢天牌”硒维生素E咀嚼片,该产品为保健食品。当事人将该PPT作为产品宣传材料并开展宣传讲座,易误导消费者认为该产品有疾病治疗功效的虚假效果,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经查,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5月15日,歙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休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养生馆对商品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案

  2025年10月11日,休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养生馆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养生馆摆台上发现“怀元帅贡禧”铁棍怀山药粉若干盒,工作人员在台前组织老年人以集中授课和现场品尝的方式对该产品进行宣传,当事人所宣传的商品实物标签标示信息未见宣称的疾病治疗功效。经调查,当事人所宣传的“怀元帅贡禧”铁棍怀山药粉产品配料为温县垆土铁棍怀山药片,属于普通食品,无当事人所宣称的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

  2025年11月3日,本着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休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版)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祁门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健康咨询服务部对医疗器械的性能、功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案

  2024年12月4日,祁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健康咨询服务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经营场所通过播放视频的方式宣传其经营的三类医疗器械“高电位治疗仪”,且当事人电脑内pptx演示文档中展示有涉案医疗器械实物图,文字中含“净化血液真奇妙。血液垃圾清除掉,疾病消失了”等内容。经查,涉案医疗器械适用范围/预期用途为缓解颈、肩、腰、腿、关节疾病和软组织损伤引起的慢性疼痛。当事人与供货商黄山市某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约定使用样机开展产品体验和宣传活动,并介绍有意向者去该公司购买。当事人曾在宣传中向参会人员宣传该产品具有“清除血液垃圾”、“净化血液”等功能。截止案发时,当事人尚未售出涉案医疗器械,未获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5月19日,祁门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黄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中医门诊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5年5月20日,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对某中医门诊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为推销“索正牌·苦瓜银杏叶软胶囊”及“牦牛骨加骨胶原蛋白片”等保健品,擅自编印宣传册,内容与产品经批准的保健功能不符。该广告册随后委托黄山某快递云仓向全国多地老年人进行邮寄并发布。截至案发,共寄出快递包裹16029单,产生广告费用共计8.11392万元。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8月25日,黄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款4.05696万元。

  案例五 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黟县某某经营部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案

  2024年11月26日,黟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抖音博主的投诉举报,在某景区内销售石斛的商家存在“药托”诱骗消费者购买店内石斛的行为。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1月23日开始雇佣社会人员假扮游客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其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2025年1月3日,黟县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和《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东治书院2024级易学文士班(第二届)报名者必读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收录、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你有买点,我有流量,势必点石成金!★★★







      Copyright © 2003- 浙ICP备13037369号-2 红商网REDSH.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