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新消费频道 >> 正文
福建发布电动自行车抽检结果和选购使用提示

  福州讯 11月11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告,同时发布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留意8个重点事项。

  近期,依据《产品质量法》和相关产品标准及抽查细则明确项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销售企业的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开展省级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23家销售企业的25批次产品,24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6%。1批次不合格,即福安市芳佳车行销售的由小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为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型号 TDT24350Z)标识与警示语项目不合格。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处理。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查看是否有“CCC认证”标志;认真核查产品合格证内容是否齐全,包括制造厂名、产品规格型号、制造日期、商标,尤其要检查产品本体是否有醒目标识,生产日期要注意是否在近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可通过微信等扫描二维码,核对购买车辆的产品一致性情况;仔细检查整车编码有无修改、打磨、挖补现象,查看电池是否有变形、裂纹、划痕及漏液痕迹,电池接线端子上应干净,无锈蚀,标志应清晰;查看电动自行车功能是否齐全:是否装有前灯、后灯、反射器,是否有车速提示音和鸣号,是否装有脚蹬、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关注电池产品标注的额定容量,电池标注的额定容量越大,电池放电时间越长,避免购买无额定标注的电池,同时要注意是否为电动自行车专用,如有多个容量标注,应以额定容量为准;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不要盲目追求速度而忽视个人安全,应仔细询问车速指标,拒绝购买超速电动自行车;对于实施上牌目录管理的地区,消费者应当查询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商品型号是否在目录范围内;请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通道等部位充电,严禁在充电时乱拉电线,充电处周围应无可燃物、不漏雨、无积水、通风顺畅,充电时先插电池后接通电源,充电完成后先切断电源后拔电池插头,严禁在不充电的情况下,长时间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空载连接在交流电源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张文章

    东治书院2024级易学文士班(第二届)报名者必读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收录、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你有买点,我有流量,势必点石成金!★★★







      Copyright © 2003- 浙ICP备13037369号-2 红商网REDSH.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