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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晚,安徽铜陵一女子用AI技术生成了几张“流浪汉进家”的图片,发给在外聚餐的丈夫。逼真的画面让丈夫信以为真并报了警。民警到现场核实后,才确认是利用AI整蛊引起的闹剧。
在一家音乐培训机构做视频剪辑的时一,从去年起开始尝试用AI生成视频。近日她在网上发布了一条自己制作的短片:蓝色天空下,白色教学楼里传来学生的琅琅读书声,教室里,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作文题“我想去看看”……3分钟的视频里,风景、人物、日常用品都十分逼真。
“用AI技术生成图片,再将图片生成视频,最后剪辑加配音,一条视频就完成了。”时一告诉记者,她并非影视专业毕业,只是对生成式视频感兴趣,上述逼真的视频便是她用三四个软件制作而成。
“很多AI图片和视频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除非有标识,否则很难辨别。”在一家头部短视频平台做技术维护的刘钰(化名)直言,随着大模型生成能力越来越强,识别AI虚假视频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些长视频还可以根据上下文背景区分,以人像为主的短视频加上特效后几乎与真人没区别,如果设备、码率、帧率等再有所改善,识别精度会进一步受限。”刘钰说,现阶段平台在AI视频识别上还主要靠人工和机器相结合,无法完全依赖技术识别。
张友浪分析认为,平台流量与带货转化的强激励,使得一些商家和个人利用AI技术实现“劣币逐利”,并迅速复制扩散;网络环境的匿名性、隐蔽性,使得滥用行为的取证难、追责成本高;很多人辨别深度伪造的媒介素养不足,平台的内容溯源机制不完善等,同样助长了AI生成内容应用乱象。
让AI生成内容“可见、可检、可追”
今年9月1日起,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制定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开始施行,要求所有AI生成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亮明身份”,即添加标识以明确其来源和真实性。
时一告诉记者,导出AI生成视频时,一般软件会自带有AI水印,如果没带水印,在发布视频时需要选择平台提供的AI生成声明选项。
“但选不选,目前还是看自觉,有的人可能以为只要视频不涉及版权、肖像权等问题就可以不标注。”谭靖说,为了博眼球、赚流量,一些博主还会特意用AI技术去掉视频原本的“AI生成”水印,并在发布时选择不标注。
9月,有短视频平台发布关于加强治理AI内容滥用的公告称,平台已对违规视频和账号采取下架、清退等措施,并强调AI应用必须合规,任何误用、滥用行为将被严厉打击。
张友浪建议,不仅要对AI生成内容添加标识,而且要“可见、可检、可追”,可探索技术层面的隐性水印与溯源元数据、模型指纹等技术相结合,便于平台与相关部门监管核验。
在明确AI生成内容的标识责任上,张友浪认为,应实行“内容生产者为首责、平台把关、第三方可核验”的分层机制:上传者先自声明与嵌入水印;平台在分发前进行自动识别与抽检复核,对未标注或疑似不实的内容,要求强制补标或限流下架;行业协会与权利人可通过取证接口进行外部核验。此外,对商业营销、广告性质的内容,应按广告法规定的更高披露标准执行。
为进一步引导社会合法合理使用AI生成内容,谢永江建议强化平台责任,加强技术和管理措施,同时提高公众AI素养。此外,还要加强跨部门协作,进一步整治AI生成内容相关的违法行为。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 陶稳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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