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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育宣传周”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知识普及

  2025年7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为保障政策平稳实施,《办法》定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关口前移,推动金融机构严格履行适当性义务,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办法》有助于压实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主体责任,通过加强适当性管理,提升合规能力,优化金融服务,有效管理风险、化解纠纷。下面跟着小编一起学习下《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

  1、什么是适当性管理?

  适当性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根据产品的基本属性、风险特征等,结合客户金融需求、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开展识别、提示、匹配、销售、交易等活动。

  2、适用于哪些产品?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适用于金融机构发行或者销售、交易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的投资型产品,以及保险产品。其中,“金融机构”是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

  需要说明的是,金融机构开展银行间市场业务,按照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关于银行间市场的有关规定执行,销售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发行的投资型产品,按照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关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的有关规定执行。

  3、温馨提示

  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学习《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助于培育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通过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购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开展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应真实、完整地向银行提供购买产品所必需的信息,如实填写评估问卷,不要为了购买收益更高的产品,刻意迎合风险评估问卷,导致测评结果超过自身实际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投资决策前应结合产品信息,确认购买产品的可能损失不会对自身生活质量和个人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全面了解拟购买的金融产品。在选择金融产品时应充分了解产品特征、风险等相关信息,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相关协议文件,关注产品协议中涉及自身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免责事由的表述。金融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的风险及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金融消费者应在了解产品,听取金融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审慎决策。

  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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