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讯 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结合各平台商家的促销优惠措施及近期投诉热点问题,梳理出“双11”期间可能存在的消费问题,针对性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购物、安全消费。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小心价格“先涨后降”。部分商家提前抬高商品原价,再通过打折、满减等活动营造降价假象,实际优惠幅度有限甚至价格高于原价。消费者可通过比价软件或历史价格查询工具,提前核实商品价格轨迹,警惕“原价”“历史最低价”等宣传话术。同时,优先选择提供“全程价保”服务的平台,并留存促销页面截图作为维权依据。
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法律效果截然不同。部分商家推出定金预售优惠活动,可消费者在付尾款的时候想退货时却被商家以“定金不退”拒绝退款,理由是“定金”不是“订金”。根据《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下单之前要问清是“定”还是“订”,明确违约责任,留存好商品宣传截图、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
在面对促销活动中的满减、红包等优惠举措时,消费者务必深入了解其背后的复杂规则。部分满减优惠需达到特定消费额度方可启用,红包可能仅适用于特定消费品类,且设有严格的使用期限,甚至要求消费者额外凑单至一定金额才能享受优惠。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切勿被满减、红包等优惠规则所迷惑,盲目进行凑单消费。
直播购物已成为日常购物的重要场景,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关注质量问题、货不对版问题、售后服务问题、虚假宣传等问题。部分平台默认开通“0元下单”“免密支付”等功能,消费者不小心确认开通后就难以关闭,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及不熟悉电子支付的群体成为主要被侵害者。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若无需使用“先用后付”功能,应关闭免密支付,并设置复杂支付密码。下单前,仔细核对商品信息,避免因“先用后付”支付导致冲动消费。
消费者网购需填写个人信息以完成交易,部分商家存在过度收集、未妥善保管等问题。部分收到商品的外包装上的快递面单未隐去收件人信息等,导致隐私泄露风险上升。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非必要不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同时要避免通过私人链接、二维码交易。收到包裹后,及时涂抹或销毁面单上的个人信息。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张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