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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门槛高 合同暗藏坑 江苏省消保委发布“银发一族”旅游消费调查报告

  老年人在旅游保险服务中,同样面临不公平对待。线上调查显示,42.81%未购买老年旅游保险,26.62%需额外支付高龄保费,4.58%因年龄被拒保。

  更不合理的是,保险“同费不同保”,使高龄群体保障缩水。调查发现,万达原野旅游(南京热河南路店)、大成国际旅行社(南通)等机构,向70岁以上老人收取与普通游客相同的保费,但保额仅为后者一半。这意味着,老年游客在同等付费情况下,难以获得同等安全保障,增加了出行风险。

  旅游服务的适老化短板,也给不擅长智能操作的老年群体带来出游障碍。问卷调查显示,老年游客在数字化服务使用中面临多重困难,46.25%表示人脸识别失败率高,42.62%反映智能设备操作困难,32.92%认为线上购票操作复杂,19.78%表示电子合同看不懂,13.76%认为支付流程烦琐。

  实际体验中,部分平台的适老化改造存在明显不足,缺少长辈模式、字体缩放功能不完善、语音辅助响应延迟等问题频现。同时,平台对于老年游客的优惠政策覆盖不全,大多提供60岁至70岁内的半价票,而对于70岁以上的免费票,却无法线上购票。

  合同暗藏不公平条款

  调查还发现老年人旅游产品在价格合理性上存在隐患,部分产品通过低价引流、隐性收费的模式,让老年游客的实际支出远超预期,进一步损害其消费权益。问卷数据显示,3.56%的老年游客在参与旅游时遭遇隐性收费。线下体验中,部分老年人旅游产品初始报价较低,但在实际旅途过程中以其他名义额外收取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旅游合同暗藏诸多不公平条款,不仅有年龄限制、过度免责等,还存在经营主体告知义务履行缺位、合同解除与费用退还机制存在风险、服务权益与投诉保障不足等问题,从源头埋下消费纠纷隐患。

  此次调查收集的旅游合同、出团通知书、免责协议等19份旅游文书中,有10份未注明服务主体名称,其中1份合同,2份免责协议,7份出团通知书。出团通知书作为正式通知文件,缺失主体信息,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经营者应当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规定。并且,部分旅行社未采取多种合理方式告知旅游安全注意事项、行程细节等关键信息,仅通过格式条款规避自身告知义务,可能导致老年游客对行程风险、服务内容缺乏充分了解。

  在合同解除及费用处理上,部分旅行社存在设置不公平条款,加重老年游客经济负担的行为。江苏俏乐一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文化国旅(苏锦街道万达广场)等旅行社在合同中载明,游客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或取消行程项目,相关费用一概不予退回。这些条款,涉嫌违反《旅游法》“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的规定。

  老年游客在服务享受、费用优惠及维权渠道上存在多重障碍。部分旅行社剥夺老年游客门票优惠的权益,对本应享受的门票优惠政策,个别文书直接以“打包购票”“团体票不享优惠”等理由,拒绝向高龄游客退还优惠差额。个别旅行社压缩维权时效。江苏俏乐一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文化国旅(苏锦街道万达广场)、步同旅行等旅行社要求,投诉须当场提出,返程后不受理。时间要求明显短于《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旅游合同结束后90天内”,限制了老年游客在合理期间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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