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龙介绍,《解释》规定,经营者迁店给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明显不便、未经消费者同意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售不限消费次数的计时卡却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等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夏焱的遭遇符合以上情形,可以要求店铺退卡。”张龙说。
记者还注意到,目前,市场上各商家预付式消费模式不同,退费规则也不一。以健身房、瑜伽馆为代表的计时制或计次制会员卡服务,消费纠纷多聚焦于商家拒绝转卡、跨店消费,或退卡收取手续费;而在美发、美甲等采用优惠折扣制的储值卡消费中,退费争议则集中于消费者是否需要返还已享受的折扣。
“如果办卡充值,睫毛嫁接299元一次,不充值的话459元一次。”最近在北京某美睫店充值的赵女士告诉记者,她之所以选择办卡充值,是因为觉得原价虚高,办卡充值可以享受专属折扣,价格更划算。“最初店主也告诉我,一旦办卡就不建议退卡。如果中途退卡,以往按折扣消费的订单,退卡后都要按原价重新核算,可能还需要重新补款。”赵女士说。
对此,张龙指出,按照《解释》,如果因消费者原因返还预付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折扣商品、服务的,应当按商品或服务打折前的价格,计算已兑付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款。但如果消费者主张打折前的价格明显不合理,经营者不能提供打折前价格交易记录的,法院可以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的同类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计算已兑付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款。
管住预付资金是关键
“给孩子报了一学期的体能课,课还没上完,教培机构跑路了”“普拉提馆外贴出通知,说‘资金链断裂,门店已无法支付房租及员工工资’,现在人去楼空”……记者采访发现,商家“卷款跑路”是不少消费者反映的痛点。
张龙表示,商家因经营不善跑路,与消费者玩起“躲猫猫”,不依法清算,对于这种行为,《解释》明确,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惩罚性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有消费者提出,面对商家“卷款跑路”很无力,“要么找不到人,要么对方一口咬定没钱还,维权难、成本高”。
有不少消费者提出,希望自己预付的资金可以得到安全监管。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管住预付资金是治理预付式消费乱象的关键。如果预付资金得不到安全保障,消费者即使穷尽一切维权手段,也可能面临剩余资金“打水漂”的风险。
“目前的难点在于,还未进行全国层面的预付式消费立法,也没有全国统一的预付资金监管制度,企业主动进行资金监管的意愿不强,监管部门也没有明确具体的监管依据。”陈音江建议,未来需要进行全国层面的预付式消费专门立法,进一步健全预付资金监管制度,明确预付式消费企业的资金存管责任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来源:工人日报 赵欢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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