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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工作人员、吃霸王餐,谁在助长“网红特权”歪风?

  此前还有报道,多位“美食博主”打着探店或者维权的名号要求吃霸王餐。

  在余锋看来,维权本身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但维权也得有度。如果维权超过或逾越的“度”是法律上的底线、红线,将受到法律规制,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也可能涉及治安上的寻衅滋事,甚至刑法上的敲诈勒索。

  “如果网红在维权过程中采取了不当手段,例如威胁、恐吓、侮辱、诽谤等行为,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如果网红在维权过程中擅自泄露他人隐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诽谤他人名誉的,可能涉嫌诽谤罪等。”常莎分析说,网红在维权过程中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

  “‘网红特权’歪风之气,可能会导致一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网红身份,甚至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例如,一些网红可能会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进行不当的商业宣传和推广,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和损失,甚至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进行欺诈、传销等违法行为。”常莎说,应该刹住这股歪风邪气。

  压实监管责任划出红线

  在余锋看来,一些粉丝对网红不良行为的惯宠、少数网红自身对特权的追求对道德法律的漠视,以及部分平台对网红监管不力,助长了“网红特权”的歪风邪气。

  常莎进一步分析说,“网红特权”滋生的原因包括:粉丝经济的影响,在网红经济环境下,网红的粉丝数量往往与他们的商业价值挂钩,一些网红试图通过特殊待遇来获得更多的关注以谋求商业利益;一些人对网红身份的过度崇拜,认为网红就应该享有更多的特权和优待;法律和道德规范的缺失,可能导致一些网红利用法律的漏洞试图获得更多的利益。

  据长期关注网红主播现象的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董晨宇介绍,近年来,不论从职业技能还是规范治理层面,网红的职业化在不断加强,很多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粉丝的网红都是由MCN(多频道网络)公司或者签约个人工作室进行孵化的,“这些团队有非常专业的运营来帮网红进行个人形象管理和公关,但道德、法律培训还需要提升。”

  在“全民皆可当主播”的今天,网络主播的职业化愈发得到广泛认可,筑牢职业化制度保障,为网络主播划出“红线”,变得尤为重要。“主播已成为一个新职业,应建立行业规范和从业者道德规范。”余锋说,从《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到《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再到《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近年来监管与规范、自律与他律的制度不断完善。

  董晨宇认为,相关平台应完善主播培训,建立激励性机制。如果网红完成了某项培训,或者很好地遵守了某项政策,可以通过流量扶持等措施进行激励。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网络自媒体、营销号和网络大V等,为了吸引关注度和流量,制造猎奇信息、挑起网民情绪或跟风炒作热点事件,其背后有的是MCN公司的推波助澜,甚至是MCN公司一手主导和策划的。因此,依法规范MCN公司,强调MCN公司对网红行为的监管与引导非常有必要。”余锋说。

  余锋认为,作为网红发声的网络平台,是网红影响力得以形成、传播和扩散的重要渠道。网络平台可以通过将粉丝评价、监管部门调查、处罚信息等记录在网红的诚信评价体系中,将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众人物道德要求和污染环境的网红列入黑名单,来加强对网红行为的监管和引导。

  董晨宇还提到,网红主播的职业化能够校正行业发展方向,避免行业处于野蛮生长状态,对粉丝数达到一定量级的主播,可以提出考核与持证要求,或是发挥直播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设立网络主播信用评价体系,形成网红主播从业门槛、退出机制等,持续净化网络空间。

  来源:法治日报 记者 赵丽 实习生 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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