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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1分钟等于超时1小时?停车费应该怎么算

  来源:工人日报-中工网 记者 余嘉熙

  近日,河南郑州市民卢先生反映称,自己与朋友在郑州市东明路与顺河路交叉口的一家饭店用餐,将车辆停在路口西北角的一个地面停车场内,驶出时却被收了25元的“高价”停车费。

  卢先生认为,自己的停车时间仅超过1个小时还不足61分钟,就被停车场按照2个小时计算的收费办法并不合理。停车场和相关管理部门则表示,该停车场为社会经营性停车场,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收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

  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前,以小时计费,化零为整收费,已经成为郑州很多经营性停车场默认的“规则”。对此,不少车主认为该做法有失公平,停车计费应该更加精准。

  车主:超1小时不足61分钟,不该按2个小时收费

  当天,该停车场的计费器显示卢先生20点37分驶入,21点37分驶出,扫码看到25元的价格后,卢先生与停车场管理人员发生争执。交涉无果后,卢先生付费25元驶出停车场。

  经记者核实,该停车场在出口处设有黄色的收费公示牌,公示牌显示停车场收费单位是河南鼎运实业有限公司。收费标准为首小时20元,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5元,不足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算,前20分钟免费停车,全天均可停放。

  “我开车进去的时候,没有看到公示牌。但自己的车辆仅仅超1小时不足61分钟的时间,就被按照2个小时收费,这是极其不合理的。难道超时1分钟就等于超时1小时吗?”卢先生表示质疑。

  “我们的停车计时收费系统是出厂时就设定好的,不管超过几秒还是几分钟,都是按照标准收费的。”停车场管理人员回应记者称,“有的车主确实会嫌收费高,但我们有明确的公示牌,也想尽量避免相关矛盾的产生,车主可以自主进行选择。”

  管理部门:价格已备案且有公示,合规合法

  停车场管理人员表示,该停车场并非公益性停车场,属于社会经营性自建停车场,收费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与备案,符合郑州市停车场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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