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新消费频道 >> 正文
消费者表示连不上网 中消协:通信公司不能以“有数据传输”来搪塞

  消费者感觉“连不上网”,通信公司不应以“有数据传输”来搪塞。昨天,中消协发布“通信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告知消费者可对一系列通信领域的霸王条款说“不”。

  中消协表示,通信领域的一些格式条款未向消费者告知服务的真实情况,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甲方(消费者)所办理的数据业务上下行速率标称值仅为乙方(通信公司)提供的数据业务上下行速率理论最高值,乙方不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达到标称值,甲方对此表示知悉并认可。

  中消协点评称,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通信公司作为专业服务提供商比普通消费者更为了解业务情况,对于数据业务也有明确的标准,数据速率只要不是“0”就不属于没有数据的传输,而普通消费者接受服务时有一般人的认知,即如果数据速率达不到基本的使用要求就是无法使用,俗称“连不上网”。通信公司应告知消费者满足最低要求的速率是什么样的状况,不能在消费者感觉无法使用时以“有数据传输”来搪塞消费者。

  另外,一些格式合同条款中经营者权利义务不对等,事先拟定消费者放弃权利的条款,以此为自己免责,这也是不公平的。比如某些条款规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乙方(经营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以乙方实际从甲方(消费者)收到的费用为限,不包括甲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丢失的数据本身及因数据丢失引起的损失、甲方对第三方的责任及其他间接损失。

  中消协点评,经营者作为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类条款中,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比如要求消费者承诺不向经营者索赔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丢失的数据本身及因数据丢失引起的损失等,明显限制了消费者索赔权利,减轻了经营者的赔偿责任。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张楠

搜索更多: 消费者

东治书院2023级国学综合班学费全免!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解惑 | “格物致知”的“格”到底是什么意思?
❤❤❤【拙话】儒学之流变❤❤❤
易经 | 艮卦究竟在讲什么?兼斥《翦商》之荒谬
大风水,小风水,风水人
❤❤❤人的一生拜一位好老师太重要了❤❤❤
如何学习易经,才不踏入误区
成功一定有道,跟着成功的人,学习成功之道。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收录、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你有买点,我有流量,势必点石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