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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合同因疫情无法实现引纠纷 该如何维权?

  对此,陈音江表示,疫情发生后,考虑到疫情防控和生命健康安全,培训机构把面授培训改为线上培训,说明其为实现合同目的做出了积极努力。如果不影响培训效果或产生其他负面影响,双方应该互谅互让,共同努力实现合同目的,但存在差价的话应该退还给消费者。

  “需要指出的是,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虽然培训内容没有改变,但培训方式发生了明显改变,实际上属于合同变更。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孩子确实不适合线上培训,可能会影响培训效果,也可能会对孩子视力造成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不接受合同变更条件而解除合同,要求培训机构退还相关培训费用。”陈音江说。

  对此,刘女士孩子所报的培训机构于3月9日回应记者称,面授课转线上课差价可以退的,目前可能退差价、退费的业务比较多,有些分校可能处理得不及时。另外,如果学员或家长不太能接受线上授课的形式,都可以选择全额退费。

  有关方面要防止群诉事件发生

  北京消费者王女士在某健身会所办了一张健身年卡,会员期为2019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4日。现在健身房由于疫情暂停营业了,但一直没有通知会员如何解决疫情期间没有享受服务的问题。王女士担心会员卡到期后,健身房不给延长合适的使用期限。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李斌指出,由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会所暂停营业无可厚非。但暂停营业期间,消费者没有享受会员服务,应该属于部分合同内容没有履行。

  在疫情结束后,会所应该适当延长会员服务期限或按照比率折算退还相应的会员费用。延长或折算的会员时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宣布疫情防控启动和解除的时间段计算,而不是完全以会所的营业时间计算。但如果宣布疫情结束后会所仍然没有营业的,应该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计算。

  在陈音江看来,疫情防控期间,预付式消费纠纷增多,有关部门不仅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还应积极收集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的经营主体信息,并与其负责人取得联系,沟通企业经营情况,防止群访群诉事件发生。一旦发现企业存在涉嫌非法转移或挪用预付款等问题,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消费者损失降到最低。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 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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