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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建议保健品会销必须备案:会销已成违法手段

  1月20日消息,据报道,自2019年1月8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等多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众所周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品也成为一些人日常必备保健、食疗产品。基于此,部分不法商家为赚取高额利润,不惜采取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传销等不法手段,甚至以中老年群体为对象进行非法营销,把消费者的血汗钱乃至看病钱、养老钱掏空。因此,是该从严治理保健品市场乱象了!有必要形成长效机制,彻底洗刷保健品污名,避免无辜者被宰割。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品须经卫生部门审查确认,生产者须经省级卫生部门审查批准。根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不得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由上可知,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广告等作了诸多限制。但遗憾的是,当前的保健品市场,诸多无良商家的行为几乎突破了上述各种红线,让保健品成为诈骗和传销的代名词。如一些商家通过赠送小礼品等吸引老年人参加所谓的健康讲座或“免费体检”,以诱导、夸大保健品功效、打亲情牌等方式兜售保健品,骗取老年人血汗钱。

  而老年群体由于信息滞后,防诈骗能力弱,极易上当受骗。一些诸如权健之类的商家更是打着各种旗号,以“直销”保健品为载体从事拉人头、洗脑等传销活动。不客气地说,当前市场上,完全合规合法,与欺诈、假冒伪劣、传销等劣迹不沾边的保健品很少。甚至有消费者因为迷信保健品的“包治百病”而拒绝治疗,进而导致病情恶化,保健品则沦为谋财害命的帮凶。

  监管部门理当像重视食品安全那样规范保健品市场。具体而言,势必严格落实保健品研发、生产、广告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批准的,严格禁止从事有关活动。并严厉惩戒制假售假、欺诈销售、传销等行为,甚至有必要追究涉事者刑事责任。诸如“权健式直销”,早已触犯刑法,理当及时惩戒。

  同时,由于会销(以讲座、会议等方式进行销售)早已沦为主要违法手段,不妨实行保健品会销备案或审批制度,禁止在非备案场所从事会销活动。且加大场所出租、提供者责任,明知或应知有非法会销活动而依然提供场所的,追究相应责任。还可要求组织者对会销现场录音录像,否则,一旦发生纠纷时,可作出对其不利的处理。惟有如此,方能有效整肃市场乱象,让保健食品回归本源。

  来源:史洪举/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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