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下水未烹调极易腐坏,尤其是很有营养的血液,会迅速变质。所以游牧民族在屠宰牲畜后,会迅速将内脏和血液做成煮熟形式的食物,比如东北的血肠。据推测,最早的香肠就是血肠。
南方人则会将猪血和糯米混合,制成软糯有味儿的猪血糕。无独有偶,英国人喜欢吃的黑布丁,也是用猪血混合了猪油和燕麦制成的。
著名的苏格兰羊肚包(haggis)也属于这类料理。只要有苏格兰人的地方就有这道菜。它用羊肚装进各种杂碎,有的是羊肺、羊肝碎块,有的是羊油,还有燕麦等。吃得惯的人觉得非常美味。
游牧民族常用这种动物内脏储存食物,因为不浪费食材,还不需要容器。俄罗斯的涅涅茨人屠宰驯鹿后,会把驯鹿的胃倒空,冲洗干净,再将驯鹿肉切成薄片,存放在胃里。深秋时节用这种方法储存食物,可以保质8个月。
去除水分
鲁迅曾经埋怨说,在他的故乡,什么菜都要吃干的——“有菜,就晒干;有鱼,也晒干;有豆,又晒干;有笋,又晒得它不象样;菱角是以富于水分,肉嫩而脆为特色的,也要将它风干……”
其实爱吃干菜的不止绍兴人。中世纪的欧洲人,也经常将蔬菜串起来,挂在壁炉旁或温暖干燥的地方,以去除水分。人们还先将蔬菜浸泡在水中一段时间,再晾干。用这种方法制作的豆子,因干燥后极韧而被称为“皮裤”。水果、南瓜和其他蔬菜都可以这样保存几个月。
500年前的美洲人,更掌握了一种超前的技术——冻干法。安第斯山脉的印加人很早就种植土豆。他们发明的冻干土豆(Chu?o,原义是“皱巴巴”),可以存放10年甚至几十年。
印加人一般选择一种个头较小的、抗霜冻的、苦味的土豆品种,在6月和7月,也就是冬季开始时冻干它们。海拔超过3800米的山区,夜间温度降至零下5摄氏度。小土豆被密密地铺在一块平坦的地面上,夜里冻冰,白天在强烈的日晒下脱水,经过几天几夜,土豆就开始萎缩、粗糙,变得像石头一样。
接着,人们去踩这些土豆,一方面把土豆仍然残留的水分踩出来,另一方面也去除了表皮。接着把土豆再冷冻和干燥一段时间就成了。这个过程中,苦味土豆中含有的有毒的配糖生物碱也被去除掉了。冻干土豆的质地柔软,本身味道很平,带有淡淡的酸味。煮熟后,像是海绵,厚实、有嚼劲,容易入味儿。
这种技术至少有800年的历史,有人认为,印加帝国的崛起就是靠着“皱巴巴”保障后勤。西班牙人也很快意识到这个东西的重要性,安第斯的矿山工人,每天都会吃它。
今天,我们可以将印加人的技术应用于一切蔬果。比如草莓,先冷冻,然后置于接近真空的干燥室中,再加热。草莓中的冰很容易升华为水蒸气。这样草莓中的所有水分都消失了,细胞却没有破坏,维生素、微量元素和纤维也都保留下来,能保存几年甚至几十年,而且往往与最初采摘下来时一样新鲜。对于囤菜族,冻干蔬菜不失为一个美味又营养的选择。
来源:科技日报 小白村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