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在现实世界不如意时,转身扎进金庸的江湖里,那里既是庇护所,也是乌托邦。
金庸一走,江湖故事难再续。
2018年10月30日下午,金庸在香港养和医院逝世,享年94岁。
从1955年的《书剑恩仇录》,到1972年的《鹿鼎记》,再加一部短篇《越女剑》,金庸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写下十五部武侠小说,形成了“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的对联。
武侠小说畅销半个世纪,作品几十年间不断翻拍,“金庸”不仅被视作大家,也构成了一种文化现象。然而在他94年的人生中,金庸只是一部分,另一个重要角色是创办了《明报》的商人查良镛。
左手办报纸,右手写小说;一脚文学,一脚商业,金庸和查良镛共同创造了两大江湖王国,而他本人也不断在侠与隐、出世与入世之间找平衡。
盛名之下,金庸反而称自己“是个小人物,一生经历极复杂”,从政治到商业到文学,他被时代左右的同时也影响了几代人。
最大IP
金庸的小说最近一次引发关注还是在今年8月份,当时他起诉《此间的少年》作者江南著作权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后金庸胜诉,获赔188万元。
就在2016年第十届作家榜上,江南还以《龙族》3200万元的版税登上榜首,已经封笔多年的金庸仍然凭借《神雕侠侣》850万的版税进了同一榜单,位列第17名。
登上作家榜对金庸来说并不稀奇,他还曾以一介文人的身份登上过香港亿万富豪排行榜。
金庸的小说在1984年就被引入内地,但当时盗版猖獗,最初金庸并未从自己的作品中获益。他在《金庸作品集“三联版”序》写道,“1994年以前在内地得到正式授权的只有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一家,其余都是盗版。”
1985年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应李瑞环的要求出版了《书剑恩仇录》,他收到过一笔约10万元人民币的版税。这是正式签约给北京三联书店前他收到的唯一一笔版税。
1991年,北京三联书店前总经理董秀玉签下了金庸15部武侠小说的内地出版权,合同为期十年。1994年,北京三联书店将36册一套的金庸作品集进行捆绑销售,金庸的作品开始在市场风靡起来。2000年“口袋本”金庸全集出版,在半年时间里印数就达到56000套。
等到十年合约到期后,续签时金庸提出了三个条件:第一,版税由原来的15%提高至18%;第二,出版社每年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最低销售;第三,《作品集》的销售每年要以10%的速度递增。
当时三联接受不了这个条件,双方合作终止,金庸的作品出版权花落广州出版社。
在大陆获得版税收入之前,金庸作品在香港和海外一直高居畅销榜榜首。1996年,台湾远流出版公司的调查报告显示,单是台湾从1985年到1995年,金庸作品就发行了四百七十万册以上。
版税只是金庸作品收入的一部分,还有相当一部分来源是影视改编。金庸早前自称,他每年从港、台得到的版税(包括电影、电视)为1000万元左右。
1976年,《射雕英雄传》就被搬上香港的电视屏幕,据《看天下》报道,那时的香港电视产业才刚刚兴起,虽然制作粗糙,布景简陋,但剧集依旧十分卖座。在接下来的八十年代至千禧年,是金庸作品的第二轮改编潮。正是这段时间里,经典频出,金庸作品一度成为香港电视台的收视利器。
第三轮改编潮则是从大陆开始,张纪中翻拍了《笑傲江湖》、《天龙八部》、《神雕侠侣》、《射雕英雄传》等,虽然评分不高,但是捧红了不少明星。
之后,金庸作品的改编更具商业色彩,尽管遭遇了争议和吐槽,但依然挡不住影视圈对于金庸经典翻拍的热情。
据新京报统计,截至2017年,华语电视圈加起来,已经拍了9部《神雕侠侣》,8部《射雕英雄传》,7部《笑傲江湖》、《倚天屠龙记》、《鹿鼎记》、《书剑恩仇录》,5部《天龙八部》、《雪山飞狐》,4部《碧血剑》、《侠客行》。
不可否认,一次次的翻拍使得金庸的作品成为影视圈的最大IP,不仅让金庸和他笔下的那些人物家喻户晓,也源源不断的给金庸带去商业上的收入。
商人查良镛
南下香港第11年,金庸在36岁时创办了《明报》。在这之前,他就在杭州《东南日报》有过从业经验。
上世纪50年代中期,香港掀起了武侠热潮,新派武侠小说受到欢迎。查良镛也开始以“金庸”为笔名,在1955年写下首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
最初,金庸的小说在《新晚报》、《香港商报》上连载,每天刊出千字,七天就有人盗印单行本,这让原本要结集出版的图书公司惊讶不已。
这时金庸的同学、经营印刷业务的沈宝新建议他,与其给别人盗印作品,不如自己来发行赚钱。
后金庸出资三万港币,沈宝新出资两万港币,共同创办了《明报》。当时香港报业竞争激烈,金庸并不被看好。果然《明报》第一天印了8000份,没有卖完,最低时跌到了6100份,发行了四个月才开始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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