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慈善捐赠渠道不畅且不精准。渠道不足或不可及是慈善捐赠参与度提升和规模发展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问卷调查显示,分别有30%、15%的公众不捐物、不做志愿者是因为不知道渠道。同时,慈善组织方对公众行为习惯的掌握不充分,捐赠渠道投放的精准度以及与捐赠人生活方式的契合度还需提高。问卷调查发现,捐赠人喜好旅游、美食等体验型消费。分别有42.7%、27.8%、26.2%、15.0%的捐赠物品的人群喜欢去健身房、参观人文类景点、用京东、去咖啡厅,这类场所、机构和平台有潜力成为物资捐赠的重要节点,或为物资捐赠提供物流支持。分别有24.6%、20.5%、15.8%的志愿者人群喜欢去体验类景点、玩桌游和看展览演出,这类消费场景和服务机构适宜宣传志愿服务和招募志愿者。目前,这些信息服务慈善捐赠渠道建设还很不够。
三是税收激励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慈善捐赠的税收减免政策,但因制度和配套设计等因素,实际实施效果尚有待充分释放。比如,目前企业捐赠可享受所得税抵扣三年结转,但自然人捐赠却不行。慈善捐赠的扣除限额标准偏低,所有权等非钱款捐赠的优惠政策发展相对滞后。慈善组织享受的政策优惠力度与一般社会组织没有明显差别。我国对慈善捐赠的税收减免条件较严且操作繁琐,大量的证明材料和冗长的审批流程等影响到公众的积极性。政策激励不足,也影响到慈善捐赠文化的普及。
四是慈善捐赠监管不到位现象仍然存在。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慈善监管体系,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政府对慈善机构的监管更多停留在指导层面,缺乏具体的监督手段和标准。慈善捐赠管理涉及机构监管、业务监管、金融监管、税收监管等方面,由不同部门负责,缺乏有效协调和统筹。我国缺乏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构,慈善机构的运营和资金使用难以受到专业机构监督。慈善机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后向捐赠人的反馈内容有限,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普遍,捐赠人捐赠后情感上的获得感不足。
五是慈善组织公信力不足。信任是慈善捐赠的生命线。问卷受访者对不同捐赠影响因素的打分显示,“慈善组织声誉”在全部17个因素中得分排名第3,不捐赠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信任。近年来,一些慈善机构逼捐、骗捐等不规范筹款行为导致公众对慈善捐赠的信任度降低。根据腾讯公益和方德瑞信发布的《2022年99公益日筹款数据盘点(整合版)》,99公益日期间收到的投诉中,83%涉及“强制捐赠、逼捐、摊派”,其中指向慈善会和基金会的分别占29%、11%。慈善捐赠动员的不规范,既有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能力欠缺的因素,也与慈善捐赠伦理细则和行为规范缺乏有关。
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早期公益慈善教育,普及公益慈善知识。加强公益慈善教育,将公益慈善纳入大中小学通识教育课程,探索将公益慈善行为纳入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鼓励高等教育机构建立公益慈善学院,设置公益慈善相关专业,为公益慈善、社会工作者开设非学位类慈善培训项目。支持榜样人物和事迹进校园,开展公益慈善讲座。依托“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等活动,通过权威媒体和门户网站、慈善组织、专家学者、公益慈善大使等,广泛传播慈善捐赠知识,普及公益慈善文化。
二是优化捐赠平台功能设计,拓展和推广捐赠渠道。根据抽样调查和大数据监测,对公众捐赠、消费等行为特征进行精准画像,优化捐赠渠道布局,将捐赠渠道精准嵌入消费场景,提升捐赠的可及性和参与度。在地铁、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广泛推广重要捐赠渠道,优化“慈善中国”等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设计,提高捐赠渠道信息的知晓度。加强主管部门与主要互联网平台合作,将捐赠供需情况、渠道、服务等信息及时搭载到公众喜闻乐见的社交媒体上。
三是加大对慈善捐赠的政策激励力度。根据新修改的慈善法,制定慈善税收优惠政策细则,扩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范围,适当降低慈善组织获得税前扣除资质的门槛。探索自然人捐赠所得税抵扣结转优惠政策,推动非货币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和落地。推动财政、税务部门捐赠信息共享,链接慈善捐赠数据和个人所得税汇缴数据,让捐赠税前扣除实现一键抵扣,简化退税和异地认定流程。建立慈善组织资格认定、免税资格及税前扣除资格三项认定一站式办理渠道。加大对慈善捐赠行为的奖励表彰。将慈善捐赠行为纳入国家诚信系统,在交通便利、升学、考编等事项中予以适当考虑。
四是加强综合监管,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在党委领导下成立各级慈善事业议事协调机构,将民政、财政、税务、金融监管、网信、宣传等部门纳入其中,形成慈善捐赠发展的多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实现综合监管。完善网络公益准入标准,实行牌照管理,更多引导经验丰富、信用好的机构管理运作。颁布慈善捐赠行为伦理准则,鼓励第三方机构制定和推广针对公益慈善筹款等行为的伦理指引。探索和推广对慈善组织进行第三方独立审计。开展骗捐、诈捐、逼捐、套捐专项打击行动,将有关行为纳入征信数据库,追究平台法律责任。严格要求慈善组织做好信息公开,通过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实现慈善款项的公开透明和不可篡改,加大对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充分的处罚力度。在慈善领域引入公益诉讼制度。鼓励发展枢纽型慈善组织,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规范慈善组织内部治理体系,推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制度。引导慈善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帮助判别捐赠方慈善目的,筛选执行方和受益方,跟踪监督慈善捐赠资金的去向。
五是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慈善捐赠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加大财政资金、研究课题和数据库项目对慈善捐赠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和平台机构就公众的慈善捐赠行为、心理、作用等开展定期调查,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慈善捐赠动态监测,系统掌握公众、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的捐赠特征,评估我国慈善捐赠的发展状况及成效,为决策提供支撑。采用“双口径”统计方法全面掌握慈善捐赠真实情况,既通过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统计慈善组织的捐赠款物总量,也通过抽样调查、大数据方式调查和测算公众捐赠参与率、人均捐赠额度、捐赠规模。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李建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王伟进;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管理学副教授(长聘)、木兰学者 马京晶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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