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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餐饮店不能只开不管

  近日,《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直指部分连锁企业“只开店不管店”“只收费不担责”的行业积弊,引发广泛热议。

  近年来,网红品牌后厨脏乱、隔夜食材违规使用、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频发,连锁餐饮也一度陷入“规模与安全失衡”的困境。此次新规的出台顺应餐饮连锁化发展趋势,精准直击行业痛点,推动企业从规模导向转为安全与发展并重。

  对连锁品牌而言,总部必须真正扛起管理主责。新规落地的关键在于“责任不悬空”,这就要求连锁品牌构建覆盖全流程的责任闭环。企业总部应明确与加盟商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连带法律责任,建立严格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并通过核心原料统配、关键岗位认证与常态化安全培训等,确保标准执行“千店一面”。更重要的是,监管必须实现穿透式、智能化,借助技术手段将门店后厨操作、供应链数据与客诉信息实时接入总部,推动管理模式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警与事中干预。

  对监管部门而言,要精准发力做好“服务员”。针对连锁餐饮门店众多、分布广泛的特点,新规依规模明确分级监管责任,万店以上品牌由省级直管,中小规模连锁归属市县,权责更清晰。但要避免出现监管脱节,仍需打通跨区域信息共享与协查通道,形成监管合力。执法层面亦须“刚柔并济”,对首次轻微违规以指导整改为主,对屡教不改者坚决严惩。

  对消费者来说,“获得感”是检验新规成效的根本标准。新规要求,企业总部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置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消费者合理诉求。未来,要进一步简化维权流程、明确反馈时限,并探索通过小额奖励等方式鼓励公众监督。此外,还可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将社会监督转化为监管的有效延伸,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耿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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