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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情况下,每日货物量在100件左右浮动,薪资变化并不明显。影响计件的根本,还是在于客户的购物量和发货量。”郑英秀介绍道,薪资主要由底薪加计件提成构成,无人配送车提升了配送效率,意味着快递员可以完成更多件量,从而增加收入,这一点在业务高峰期尤为明显。
“智能无人设备与人力之间,更像是相辅相成的‘合作伙伴’关系。”在韩译萱看来,“无人”提升的是效率,人提供的是温度。个性化的客户服务、精准的上门派送或复杂的异常件处理等,都超出了当前智能无人设备的能力范围。这些“服务温度”与“操作细节”所构成的综合能力,使得快递员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
郑英秀也向记者表示:“无人配送车拉来一车货,不是每个客户都有时间、有精力从几百个包裹中找到自己的。而且,无人车也无法像我们一样,做到装卸、扫码、上门揽派。”
寻求人车协作最佳平衡点
随着智能驾驶与现代物流的加速融合,无人配送车正成为重塑快递物流业的关键力量,我国也多次打出政策“组合拳”。202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提出,推动物流数智化发展,推广无人车等技术装备。2025年5月份,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提出,推广智能立体仓库、自动导引车、无人配送车等设施设备,实现人、车、货智能调度。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已有超6000台无人配送车投入规模化应用,为100多个细分场景用户交付上亿件订单。技术革新的浪潮也带来了权益保障的新课题:如何保障一线快递员的权益,让他们不仅是效率提升的受益者,更是行业转型的同行者。
对此,各地已展开积极探索。2025年4月,广东汕尾将快递员权益保障明确纳入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同年6月,沈阳市邮政管理局联合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快递员服务管理的若干措施》,推出30项具体措施,全面强化对快递员的关怀与支持。
“面对行业变局,快递员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在于‘固证’与‘知权’。”青岛市市北区总工会特聘律师纪晓岚提醒,技术的进步不能以牺牲劳动者法定权益为代价。当面临不合理的调岗降薪或解雇时,劳动者可以通过行政投诉、劳动仲裁等渠道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 张嫱 通讯员 宋丽梅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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