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公司使用募资建设的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 300 万件及生产研发中心项目。项目原本两年内建设完成,如今延期一年,至今9月。
正常的募投项目延期,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的项目终止,这说明公司业务订单不饱满,或者说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
连续两年分红率超80%
经营业绩下滑,星华新材依旧高比例派发现金红利,受到了市场质疑。
2021年度,星华新材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1 年底公司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 元,合计现金分红1.2 亿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此外,在宣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公司公告,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1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当年,公司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只有0.92亿元,净利润为1.35亿元,分红确达1.20亿元,分红率达88.90%。
对于这一分红方案,当时,市场质疑公司“掏空式”分红。
针对上述分红方案,交易所下发问询函,要求星华新材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业绩波动情况、股本规模和股价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等,充分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
此外,交易所还重点针对两点进行问询,一点是,本次利润分配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上市当年进行高比例分红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通过高比例分红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另一点是,是否存在将超募资金间接用于现金分红的情形,是否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2022年度,公司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股利7元(含税),当年合计分红0.84亿元,占当年净利润的85.59%,较2021年的88.90%略低。
这两年,公司合计盈利2.33亿元,分红2.04亿元,整体分红率87.55%。
正如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所述,星华新材存在通过高比例分红向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
星华新材的控股股东为王世杰,实际控制人为王世杰、陈奕夫妇,二人直接持股比分别为47.44%、9.33%,二人还分别持有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10%份额,后者持有公司7.50%股权,王世杰、陈奕夫妇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61.87%股权。
两年现金分红,不考虑送转股,王世杰、陈奕夫妇合计分得现金约1.26亿元。分红后,星华新材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下滑。
值得一提的是,星华新材IPO时,原本计划募资3.23亿元,结果募资9.22亿元,超募5.99亿元,公司多次使用募资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但是,公司债务还在增加。
截至2023年底,公司债务6.79亿元,较年初增加4.37亿元。
二级市场上,星华新材表现有些糟糕。上市首日,股价涨至95元/股,到今年3月22日,收盘价为16.28元/股,复权后计算,区间跌幅超64%。
来源:长江商报 记者 沈右荣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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