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实控人增持股票应在不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其中条件之一就是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根据公司制定的稳定股价预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经公司测算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上限为不超过 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1%,增持完成后,公司公众股东占比不低于 25.0000%,公司股权分布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增持一手引发争议,随即撤回相关公告并致歉。
海昇药业发布《关于拟调整稳价措施暨致歉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控人叶山海和叶瑾之出具的《关于拟调整稳价措施的申请》。实控人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稳定公司股价和提高公司价值的考虑,申请调整稳定股价措施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延长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期、提升投资者回报等措施。
海昇药业表示,公司对于前期未审慎制定切实有效的稳价措施,未能充分考虑对市场和投资者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稳价方案,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尽快发布。
或暴露公司治理病 上市当年业绩大变脸
事实上,公司大部分股权集中在实控人手中。
公司上市发行前,叶山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96,200股,占比为32.66%,通过衢州有明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比为1.67%,叶瑾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00,000股,占比为33.00%,叶山海与叶瑾之为父女关系,且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双方就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与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双方充分沟通以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以叶山海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因此叶山海与叶瑾之构成一致行动人,二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40,396,200股,占比为67.33%,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在公司股权过度集中情况下,公司也出现内控问题。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多种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况,其一,公司报告期内存在通过员工个人卡或现金支付员工工资的情况,其中2020年支付金额为116.23万元;其二,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银行承兑汇票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包括购买票据、大票换小票、票据找零等情况;其三,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实际控制人叶山海等关联方短期拆入大额资金的情况,且并未计提利息。
此外,公司上市当年便出现业绩大变脸。2月26日,海昇药业发布业绩快报,公司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15亿元,同比下降18.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47.28万元,同比下降24.15%。对于业绩变脸,公司称主要产品磺胺噻唑受俄乌冲突影响,终端俄罗斯客户美元支付存在困难,导致客户采购量大幅减少和地昔尼尔产品因客户短期需求波动影响引起销量减少。
来源: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新浪证券 文/夏虫工作室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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