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去年年末因对赌协议到期,部分战略投资者出现了股权变更,但从企查查最新披露的持股情况来看,大连万达商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并未出现调整。
粗略计算下来,此次涉及冻结的50.72亿股股份,几乎是大连万达商管所持珠海万达商管全部股权,如若算上一致行动人的份额,冻结股份比例达到88.76%。
从企查查消息来看,除上述50.72亿股股份外,珠海万达商管还存在一则股权冻结信息,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3)鲁14执保11号之二,被执行人同样为大连万达商管,涉及股权为1亿股,执行法院为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
如若算上这1亿股未解冻的股权,目前大连万达商管所持股份比例当中,超过90%处于冻结状态。
上述业内人士强调,如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被司法处置,且被处置的股份占比较大,最终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影响与后续
早在去年7月,珠海万达商管同样出现过一笔50.72亿股股份被冻结的案例。
彼时消息显示,上述股份冻结的被执行人同为大连万达商管,冻结期限为2023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3日。
细看冻结情况,彼时冻结股份的执行法院为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而此次所涉案件的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也就是说,虽冻结股份一致,但两次执行申请人或许并非为同一主体。
同样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未披露2023年7月案件所涉及的相关申请执行人信息,但从市场披露消息看,彼时冻结股权源于万达和广东一家企业的经济纠纷,双方涉及的纠纷金额约几千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珠海万达商管上市招股书,此前该公司引入基石投资者的每股价格约为24.48元人民币,计算下来,遭受冻结的50.72亿股股份,所涉价值达到1241.43亿元。
数千万元的经济纠纷,却撬动法院查封冻结千亿资产,因此资产市场纷纷热议,上述超百倍资产的冻结,是否属于“超额查封”。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曾公开发声提到,之所以会出现超额查封,主要还是存在一些认识误区。
一是实收资本就是企业净资产的误区,以大连商管为例,净资产是实收资本的65倍。二是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相一致的误区,注册资本只表示企业在未来时期要达到的资本数量,而实收资本是企业当前实缴的资本金额。
简言之,被冻结或保全的标的股份,其价值往往会随着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的变化而产生变化。
如果公司运营良好的,资本丰厚,股权价值则会高于注册资本,反之如果公司出现经营问题,股权价值则会被降低。因此,在债权人眼中,公司股权并非是最优资产,价值具有较大的波动性。
不过,上述遭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50.72亿股股份,在冻结24小时之后就发生了反转,所涉股权被悉数解冻。
那么,这一次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50.72亿股珠海万达商管股份,又能否迎来幸运的“一天游”?后续仍需持续关注。
来源:观点 龚丽欣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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