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招股书
毅兴智能解释称,部分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五险一金”,但不能免除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人社部及多个省市的地方人社局都表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
研究认为,拟IPO企业如果未给大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一是关注是否合规经营、是否属于重大违法;二是补缴社保公积金后,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盈利造成影响,是否符合申报上市条件;三是关系到会计基础的规范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近期,IPO企业鼎镁科技被否。上市委认为,鼎镁科技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符合IPO要求。
招股书显示,鼎镁科技报告期内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都在96%以上,而毅兴智能报告期内给员工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都在72%以下,显著逊于被否的鼎镁科技。那么,净利润规模较小的毅兴智能是否也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2020-2022年、2023年上半年,毅兴智能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11亿元、0.16亿元、0.74亿元和0.23亿元,2021年刚刚扭亏,且盈利波动较大。
频繁违法违规考验内控有效性
毅兴智能不仅未给大量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还存在许多其他类型的违法违规,如公司报告期内持续存在通过关联方转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使用等问题,这都考验着公司内控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毅兴智能将取得的银行贷款先转付到鑫铎丰,鑫铎丰将贷款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转回至公司、支付员工报销款, 转贷金额分别为5660万元、5926万元、2000万元。不仅有转贷,公司实控人聂仁豪于2020年8月从鑫铎丰支取公司转贷资金490万元,构成实控人变相对公司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毅兴智能还有多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使用,如向非金融机构贴现、大票换小票、票据背书等,累计金额超2亿元。
招股书显示,聂仁豪、伏海浪夫妇二人合计控制毅兴智能95.31%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A股实践中,不少实控人享有绝对控制权的上市公司,会出现财务造假、利益输送等严重侵害公司利益的问题,不少上市公司被实控人掏空,二级市场一地鸡毛。
毅兴智能还没有上市,就出现了很多起实控人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如上文提到的利用转贷变相占用公司资金、超额分配利润等。
此外,毅兴智能还因“计算错误”令实控人夫妇间接占用公司资金。公告显示,2020年4月24日,毅兴智能向聂仁豪、伏海浪控制的广同投资支付2018年度分红尾款时,因计算失误导致多支付分红款586.43万元,广同投资已于2020年6月30日归还。
既然2020年4月就发现了“计算错误”,实控人为何过了2个月才改正错误?并且,2018年度的分红,到了2020年4月才发现有错误,毅兴智能的会计基础的规范性和财务内控的有效性,确实需要提高。
来源: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新浪证券 作者:IPO再融资组/靳泽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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