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铭基高科的解释,公司独创技术主要是对生产流程和工艺设备进行改进,而真正属于产品本身的技术是在行业通用技术上的改良。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铭基高科共有研发人员236名,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的人数为188人,占比79.66%,接近80%。80%的研发人员都是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铭基高科核心技术的创新性能否有保证?
家族作坊式管理架构藏隐忧 实控人离婚前转移巨额资产
除了创业板定位存疑,铭基高科家族式治理模式也存在较大风险。
招股书显示,铭基高科实际控制人为王彩晓和王成富,王成富为王彩晓的哥哥。兄妹两人分别持有公司72%、19.2%股份,合计控制公司91.2%股份,享有绝对的控制权。
在A股上市公司中,不少有绝对控制权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滥用权力进行利益输送,财务造假和重大违法层出不穷。若要避免实控人滥用绝对控股权,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架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是题中之义。
虽然铭基高科形式上建立了公司治理架构,但有形同虚设的嫌疑,因为公司很多关键岗位都是“一家人”在担任。
申报材料显示,实控人王彩晓为铭基高科董事长兼总经理;实控人王成富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实控人王彩晓和王成富的姐姐王彩平担任公司行政专员;实控人王彩晓的姐姐、王成富的妹妹王彩芬担任公司采购总监;王彩晓的女儿王秋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实控人的姐夫、王彩平的配偶臧国豹担任公司外联副总经理;实控人的外甥、王彩平的儿子臧云峰担任公司业务经理;实控人王成富的儿媳周荷悠担任总经办助理。
A股市场中,许多家族色彩浓重的上市公司不仅会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还经常会出现一家人之间的“宫斗剧”,同样损害了公司利益。
有意思的是,铭基高科还没有上市,便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公司实控人王彩晓在与前夫离婚前,将持有的公司40%的股权,赠送给了自己的亲姐姐。
公告显示,2017年11月,铭基高科实控人王彩晓将其持有的公司 20%的股权作价 1元转让给姐姐王彩平;另外20%的股权作价1元转让给其姐姐王彩芬。这意味着,王彩晓将持有的公司4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其姐姐。
如果说是姐妹之间的赠与,王彩晓转让公司40%股权的行为还算符合情理,但实际上这是王彩晓在离婚前的财产转移,后续的事实给出了印证。
来源:公告
2018年5月,也就是王彩晓转让40%股权的半年后,其与前夫王昭胜办理离婚登记。2019年5月,王彩晓的两位姐姐王彩平、王彩芬又将铭基高科合计35%的股权以2元的价格转让给王彩晓。
来源: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新浪证券 作者:IPO再融资组/秦勉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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