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商报
梦洁股份(002397.SZ)内乱再被摆上台前。
日前,梦洁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金森新能源因在梦洁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不真实,被湖南证监局责令改正,并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在改正前,金森新能源对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梦洁股份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与此同时,金森新能源及相关人员李国富、刘必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而一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曝光了梦洁股份最大股东代持的秘密。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上述相关人员中,李国富为梦洁股份的实控人,但此次被查出,金森新能源收购梦洁股份3.85亿元的资金里,李国富并未实际出资。换言之,金森新能源背后的实控人另有他人。
值得关注的是,金森新能源入主之后,即便梦洁股份经营业绩回温,但公司内部纠纷再次升级。
三季报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梦洁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4.62亿元,同比增长4.77%;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125.77万元、2615.02万元,同比增长131.87%、125.34%。
但此份三季报却被金森新能源方面的董事提出异议,并对梦洁股份的三季报表决“弃权”。在此之前,梦洁股份多期财报被金森新能源提名的董事投出弃权票。
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股份代持曝光
一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曝光了梦洁股份最大股东代持的秘密。
11月6日晚间,梦洁股份披露公告,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金森新能源收到湖南证监局开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事先告知书。
据了解,2022年6月29日,金森新能源披露梦洁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李国富持有金森新能源42.623%股权,李国富与刘彦茗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李国富实际可支配金森新能源75.4099%表决权,李国富为金森新能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但湖南证监局查明,李国富于2022年6月21日与刘必安签署《代持股协议书》,协议书载明刘必安委托李国富持有金森新能源股权,委托持股比例为42.62%。
不仅如此,刘彦茗于2022年3月10日与刘必安签署《法定代表人代持协议》《股权代持协议》。《法定代表人代持协议》载明刘必安系金森新能源实际法定代表人,刘必安委托刘彦茗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股权代持协议》载明刘必安委托刘彦茗作为代持人,持有金森新能源32.78689%股权。
此外,金森新能源收购梦洁股份3.85亿元收购资金中,3.35亿元来自刘必安安排的相关方,李国富、刘彦茗未实际出资。
综上,湖南证监局认为,金森新能源在梦洁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不真实,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拟责令金森新能源改正,并对金森新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在改正前,金森新能源对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梦洁股份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共2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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