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显示,智慧媒体的终端客户为欧洲跨国电信运营商 Altice,而Altice 下属子公司Altice Labs又是华曦达的直接下游客户(注:2020年双方开始合作),华曦达2021年对Altice Labs的直接销售收入为5,056.57万元。2022年度,华曦达与Altice Labs的销售订单金额为7,253.36万元。

来源:招股书
既然华曦达可以直接与Altice建立合作关系,为何公司还要找智慧媒体作为中间商绕个弯子将产品销售给Altice?且华曦达对智慧媒体的销售金额占比很高,远超直接销售给Altice的金额。尤其是,智慧媒体还是华曦达隐瞒多年的关联方,这其中有无美化业绩、利益输送等问题?
2021年和2022年,华曦达对智慧媒体的关联销售额占20%左右,因此该关联交易将成为审核重点。IPO实务中,对于关联交易占比高的发行人,监管层主要关注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以及关联交易是否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是否存在财务舞弊、利益输送等情形。
上文提到,华曦达本就可以直接与终端客户Altice形成直接购销关系,因此与智慧媒体的关联交易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或不足。
此外,华曦达对智慧媒体的收入,相当大的一部分形成了应收款,这笔营收的“含金量”打了一定折扣。2022年末,华曦达对智慧媒体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75亿元,占其当年交易额的47.82%,接近50%。
而华曦达2020年末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6.75亿元,占当期总营收的比例为26.29%。由此可见,华曦达对智慧媒体的回款较慢。财务人士认为,这种情况也不能排除提前确认收入甚至虚增收入的可能。
内控较为薄弱
华曦达因隐瞒与智慧媒体的关联关系,被深圳证监局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波、董事会秘书李建一、财务总监党慧和副总经理陈京华出具了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华曦达隐瞒如此重要的关联方且是公司第一大客户,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还比较高,放在A股已上市公司中,不仅会遭到监管部门处罚,还可能被ST。如果造成股价损失,股民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在IPO审核中,华曦达出现如此性质严重的信披违规事件,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将成为关注重点,甚至成为上市“拦路虎”。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人应满足“依法规范经营”的条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证监会、各大交易所的多部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是公司整体内控的重点方向。就连华曦达自己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草案)》,都将“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作为一节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华曦达将“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也作为一节单独规定,可见重要程度。而事实上,华曦达隐瞒重要的关联方长达三年多时间,也没有对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可见公司内控的有效性比较薄弱。
还能体现公司内部控制薄弱的是,华曦达报告期内多次因会计处理、会计差错变更遭监管警示。
2021年6月,全国股转公司就华曦达调整研发费用、坏账准备等,对2019年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的问题,给予公司、时任董事长李波、时任财务负责人杨方彦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告显示,此次会计差错变更调整影响2019年净利润2,604,878.89元,调整前2019年净利润24,289,118.67元,调整后2019年净利润 26,893,997.56元,调整比例为10.72%;调整影响2019年净资产-32,336,251.93元,调整前2019年期末净资产154,068,515.41元,调整后2019年期末净资产121,732,263.48元,调整比例为-20.99%。
2022年6月,全国股转公司就华曦达对202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导致2017年半年度利润存在超额分配情况,超额分配的利润金额为10,277,280.86元的情况,给予公司、时任董事长李波、时任财务负责人杨方彦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来源: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新浪证券 作者:IPO再融资组/秦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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