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987.33万元、9023.37万元、13459.95万元和13128.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2%、12.17%、13.49%和21.02%,整体呈上升趋势。宏远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中存在较多境外客户,如印尼BD、PT.CG POWER SYSTEMS INDONESIA、PT.SINTRA POWER ELEKTRIK等。
对于境外应收账款,宏远股份称,报告期内境外前五大客户中,PT.CG POWER SYSTEMS INDONESIA的回款周期一直晚于公司所给予的信用期,2019年度差异为90天,经过公司积极地沟通,2020年度与2021年度该客户缩短了回款周期,为150天,2022年1月至6月无交易;PT.Unelec Indonesia(UNINDO)2019年度的回款周期较长为150天,经过洽谈,2020年度与2021年度,该客户已在公司给予的信用期内回款;PT.SINTRA POWER ELEKTRIK 2019年度的回款周期较长为270天,公司主动与对方沟通但并未有较好的结果,故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不再与该客户合作。问询回复文件显示,宏远股份上述应收账款境外客户多数都有货款逾期记录,特别是2019年、2020年。
宏远股份称,公司与PT.SINTRA POWER ELEKTRIK在2020年度开始终止合作,2020年度及2021年度未发生销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