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股书,报告期,新明珠集团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达8117.25万元、5.31亿元和7.82亿元。期间,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分别为22.63亿元、26.74亿元、29.55亿元。
新明珠集团招股书并未披露应收款项及相应减值损失的主要来源。不过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过去三年中,恒大地产一直是新明珠集团的第一大客户,贡献的收入金额分别为10.15亿元、9.14亿元、6.12亿元,在新明珠集团的收入占比为12.67%、11.73%、7.26%。而排名第二的客户销售占比仅1.91%。
除恒大外,龙湖、中海均是新明珠集团的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高居不下,也给新明珠集团带来了现金流困境。报告期,新明珠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9亿元、27.89亿元、-9.09亿元。
另外,毛利率低是新明珠集团的“硬伤”。报告期,受销售结构、产品价格和成本水平等变化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44%、34.82%、29.73%,持续下滑。
IPO前分红8.74亿
近两年包括陶瓷行业在内的家居建材制造业企业,上市积极性持续提高。就在不久前,寝具企业慕思敲钟上市,而另一陶瓷企业箭牌家居IPO已首发过会,距离挂牌上市也越来越近。
不过,上市并不代表着陶瓷企业的日子就好过。从7月不少陶瓷企业发布的中期业绩预告来看,受到大宗工程、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不少陶瓷企业利润大跌甚至出现亏损。因此,新明珠集团上市之后是否能够扭转目前核心业绩下滑的趋势也成为关注重点。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即便业绩下滑,也丝毫不影响新明珠集团IPO前夕大额分红。2020年和2021年,公司分别向股东分配利润3.04亿元和5.7亿元,累计分红8.74亿元。
与此同时,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在报告期内,新明珠集团旗下子公司还曾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和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被行政处罚8次,累计罚款416.87万元。
此外,截至2022年3月末,新明珠集团还存在2起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且涉及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其中,2021年9月,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新明珠集团被一审判决赔偿明星杨颖经济损失40万元。
事实上,新明珠集团遭名人起诉并非头一次。2020年5月,著名田径运动员刘翔以肖像权纠纷为由,也将新明珠集团告上法庭。
目前,新明珠集团在行业内经销规模较大,有超过3000家经销商,到2021年末,经销模式收入占比达到73.25%。若部分经销商经营活动有悖于新明珠集团品牌经营宗旨和经销商管理制度,公司将面临市场形象受损的风险,进而对新明珠集团经销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来源:长江商报 记者 张璐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新明珠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