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增后几年梦洁股份股价表现不力,2021年触发了定增兜底协议约定的差额补足义务,公司大股东形成了定增兜底债务3.6亿元。梦洁股份表示,因当年减持额度限制,大股东通过减持及股票质押等其他融资方式融资仍不足以清偿兜底债务的情况下,公司大股东发生了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7月7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发现合并报表子公司梦洁永创出资5300万元投资江阴钻皇与公司关联方湖南麓川、深圳麓川等存在资金经过多次转账的方式被实际控制人姜天武及相关股东拆借的情形,拆借款项兜底债务。为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拟受让梦洁永创持有江阴钻皇的股权,转让款合计5507万元。
对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公司结合转让子公司梦洁永创所持江阴钻皇股权、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已支付3000万元股权转让款的方式,以及江阴钻皇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情况,说明公司认为股权转让完成即视同占用解决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至2021年梦洁股份净利润情况

股权转让,实控人易主是否合理
债务压力和资金占用之下,梦洁股份的实控人姜天武选择将控制权进行转让。
6月29日,梦洁股份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天武、股东李建伟、李菁、张爱纯,拟将其持有合计7700万股梦洁股份转让给长沙金森,占公司总股本10.17%。
同时,李建伟、李菁拟将其剩余合计7262.6万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长沙金森行使,占公司总股本9.6%,姜天武拟放弃其剩余1.01亿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36%。
交易完成后,长沙金森将拥有1.496亿股梦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19.77%,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李国富将成为梦洁股份新的实际控制人。
这次股权转让也引起深交所关注函问询。7月9日,公司回复关注函中称,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转让所持公司股权的总价款 3.85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受让方长沙金森自有资金及向股东借款。截至回复日,长沙金森已完成1.5亿元首付款的支付,尾款将继续由股东给长沙金森提供借款予以全部支付。
资金来源情况表显示,长沙金森三位股东李国富、刘彦茗和林可可的股东实缴出资6100 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长沙金森向股东林可可借款2.24亿元,借款已到账0.9亿元,借款年利息为6%,还款日期为2025年6月2日;长沙金森向股东李国富借款1亿元,借款年利息为6%,还款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
对此,深交所在最新关注函中,要求说明长沙金森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转让款3.85亿元中,除6100 万元为股东实缴出资外,其余均为股东借款的原因。同时,结合长沙金森股东林可可为本次股权转让款提供大部分借款,以及长沙金森股东层面作出的相关安排的情况,说明认定李国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及合理性。
来源:投资时报 研究员 余飞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梦洁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