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关联方”与关联方共用联系电话
南京普林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林威)在骄成股份招股书中被多次提及。招股书显示,2019年,骄成股份通过普林威发生转贷400万元,并且子公司无锡骄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不动产为普林威的保理融资借款提供担保,保理融资额度为2067.39万元。骄成股份称,公司与普林威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普林威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但事实上,普林威与骄成股份关联企业共用联系电话的现象为公司这一说法的真实性、准确性打上了问号。将骄成股份和普林威联系起来的正是骄成股份实际控制人周宏建兄长周红卫控制的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集团),周红卫也是上市公司润和软件(300339.SZ)的实际控制人。
普林威2019年度、2020年度工商年报原本记载的联系电话都是180xxx9995,但该公司2021年5月30日将联系电话都修改为189xxx0768。我们搜索发现,也曾有几家公司使用180xxx9995作为联系电话,如上海菁英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菁英汇酒店)、南京鸿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润科技)、江苏润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申科技)等。其中,菁英汇酒店曾是润和集团控制的企业,鸿润科技执行董事赵某是润和软件监事,润申科技执行董事刘某某是润和软件董事。普林威的联系电话与润和软件多家关联方共用联系电话,但骄成股份坚称,与普林威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报告期内,骄成股份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骄成股份分别向润和集团拆出资金4665.95万元、4335.26万元、391.34万元,润和集团拆借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和其他企业借款、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付采购货款和短期资金周转。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二十条,发行人应当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虽然润和集团不是骄成股份的控股股东,但作为实际控制人兄弟控制的重要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仍是本次发行审核的关注重点。
还有多处信息披露或需要“打补丁”
骄成股份还有多处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存在瑕疵。2018年9月,外部投资者桑传刚出资400万元认缴骄成股份新增注册资本80万元。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桑传刚持有公司1.30%股份。那么,这位所谓的外部投资者桑传刚会不会就是润和软件的行政总监、监事会主席桑传刚?既然润和软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兄长控制的企业,那么润和软件的行政总监、监事会主席桑传刚与骄成股份之间自然脱不了潜在关联关系。
骄成股份对于同一笔股权转让发生时间的披露也出现明显差异。在首轮审核问询“报告期内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的原因”回复中,周红清以2.00元/股价格受让周宏建所持股份的时间为2018年3月,而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回复中,周宏建将其持有的公司400万元股权作价800万元转让给周红清的时间为2017年7月。梳理公司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历史可知,这两处回复中股权转让时间为同一笔,但发生时间却相差8个月。
另外,骄成股份披露的应收账款余额也与客户相矛盾。某公司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对骄成股份子公司青岛奥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余额为736.73万元。这也就是说,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对骄成股份的应付账款余额应当至少736.73万元。但据骄成股份披露,公司2020年末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只有503.80万元。
来源:投资有道杂志 金色光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骄成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