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供应商同地经营,还和经销商关系匪浅
招股书显示,常州晁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晁尚新材料)是聚和股份2019年、2020年第四大供应商,采购内容为玻璃粉,金额分别为453.42万元、1794.22万元。
而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晁尚新材料成立于2019年4月,住所为“常州市新北XXX二路88号”,巧合的是,这也是聚和股份在招股书中披露的联系地址。
同时,晁尚新材料2020年工商年报显示,其电子邮箱为“jXXe.XXo@shdelight.com”,和上海埃蒂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蒂特贸易)2020年工商年报中披露的联系邮箱相同。而据一轮问询回复显示,埃蒂特贸易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上海典乐贸易有限公司为聚合股份的经销商,2019年-2021年合计分别为聚和股份贡献销售收入316.34万元、1522.57万元、4184.12万元。2019年,聚和股份还曾向埃蒂特贸易拆入资金2734.6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埃蒂特贸易的实际控制人为劳志平,与冈本珍范类似,劳志平在聚和股份设立时持有的100万股股份也曾由刘海东代为持有。招股书称,劳志平曾为三星SDI的经销商,代持原因系为避免在商务合作中产生负面影响。
深陷专利诉讼,面临2亿元“天价”索赔
2021年8月,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索特)向苏州中院提起侵害专利权诉讼,主张聚和股份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单晶硅正银系列浆料”产品的行为构成对其201180032701.8号和201180032359.1号专利权的侵害,请求法院判决聚和股份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合计2亿元。
招股书显示,涉案产品在2019年-2021年实现的收入分别为6.41亿元、23.18亿元、48.95亿元,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1.74%、92.63%、96.54%。
2021年9月,Solar Paste(江苏索特子公司)以聚和股份、东方日升及其美国子公司Risen Energy America为被告,向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Solar Paste认为,聚和股份制造的正面银浆产品落入了其拥有的5项美国专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请求被告向其赔偿侵权行为所造成实际损失金额的3倍。
据悉,东方日升是聚和股份2018年、2019年的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5294.40万元、20931.01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4.31%、23.41%。2020年、2021年,东方日升位列聚和股份的第二、第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23703.20万元、31460.71万元。
一轮问询回复显示,聚和股份在2018年才进入东方日升供应体系。同样在2018年,陈耀民通过受让江苏有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24万股公司股份,成为聚和股份的新进股东,而陈耀民控制的上海科升投资有限公司正是东方日升的原始股东。
来源:投资有道杂志 金色光
共2 页 上一页 [1] [2] 第1页 第2页
搜索更多: 聚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