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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显示,通达海需要李菲菲帮助的原因是,辽宁地区由于离江苏诉服达总部南京的距离较远,且司法辅助服务业务量较大,若江苏诉服达自行派驻人员,招聘难度较大,人员成本较多。而李菲菲担任沈阳盛世的副总经理,在辽宁省当地有较多的服务人员对接资源。因此,江苏诉服达采取了参股辽宁速服达的方式,开展当地的司法辅助服务业务。
不过,时代商学院研究发现,通达海与辽宁速服达的关联交易存在若干疑点。
首先,通达海对辽宁速服达的应收账款颇为奇怪。

辽宁速服达于2019年成立,从上图可以看到,2019年通达海向辽宁速服达销售了4.25万元产品和服务,2020年销售了73.97万元产品和服务,两年总计78.22万元。
但是,2020年末,通达海对辽宁速服达的应收账款金额居然高达97.7万元。
为何2020年末通达海对辽宁速服达的应收账款总额大于对方公司成立以来两年双方之间的销售总额?这是否通达海隐瞒了部分关联交易所导致?这有待通达海进一步解释。
其次,辽宁速服达的成立初衷主要是为满足通达海的人力成本需求,即辽宁速服达的业务依赖于通达海。然而,从2019年开始,截至2020年末,辽宁速服达购买通达海的服务居然一分钱都未付,截至2021年上半年,通达海对辽宁速服达的应收账款仍高达146.84万元。如此对待大客户,辽宁速服达的做法是否符合商业常识?
再次,辽宁速服达于2019年7月4日成立,江苏诉服达于7月29日拆借给辽宁速服达37.5万元,同年11月20日、12月31日又分别拆借20万元、10万元。当年拆借金额合计67.5万元。
通达海在招股书中解释称,这是因为司法辅助服务对人员数量要求较高,前期须支付一定的人员薪酬,为满足客户需求,保证上述司法辅助服务可以尽快开展,公司拆借了部分资金给辽宁速服达用于其创立初期的资金周转。
需注意的是,辽宁速服达的股权结构是李菲菲持股80%,江苏诉服达持股20%。2020年5月,通达海通过股权转让持有江苏诉服达60%的股份,间接持有辽宁速服达的12%的股权。
综上所述,李菲菲是否通过通达海拆借资金、采销等手段进行利益输送?
四、募投项目合理性存疑
根据招股书,通达海计划募资资金10亿元,用于4个项目的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7.23亿元计划用于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但是,这7.23亿元中,66%的资金用于土地购买与房屋建设。土地购买与房屋建设完成后,将新增办公场地15000平方米。

目前,该公司租赁的办公场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即使建设完成后把所有办公空间退租,只使用新办公场地,该公司的办公场地也增长了2倍。
目前企业人均面积是4.27平方米,是办公室设计的正常人均面积,并不拥挤。
作为轻资产的互联网企业,通达海是否真的有必要大肆买地建房吗?尤其是需买地建房的三大项目中,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和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均隶属于现有的法院信息化业务,若其没有打算新招聘同样数量的研发人员,办公空间则没有扩张3倍的需求。
资料显示,2014-2020年,可比同行营业收入的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2%、16%、10%、1%、8%、14%、-5%,增速均值为8.26%,且增幅有逐渐减小的趋势。

随着中国电子政务系统逐渐成熟,政府对电子政务信息化的投入逐渐稳定且有减小的背景下,行业营收增速已开始放缓,而通达海虽然近两年收入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但这一增长态势恐难以持续。
通达海如果对未来的成长有信心,似乎更应该租赁办公室招兵买马将资金用于发展业务,在增量业务上做大做强,而不是先买地建房耗时若干年后再扩展业务。由此,通达海的募资买地的真实目的令人怀疑,其是否以业务升级之名来做地产生意?
来源:时代周报 时代商学院研究员 黄锐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通达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