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该公司以2019年末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分派现金股利0.24亿元,报告期内的每一年,呀诺达均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发放过红利,分别为0.23亿元、0.24亿元和0.36亿元,报告期内累计分红1.07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呀诺达报告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2.3亿元,分红几乎占了全部净利润的一半。
在股权结构方面,呀诺达的股权较为分散。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翁吉义、侯勇及蔡建强,其共同控制36.94%的股份。其中翁吉义直接、间接控制股份总数的18.97%;侯勇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9.46%;蔡建强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8.51%。三方于2017年1月共同签署了《关于海南三道圆融旅业有限公司之三方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管理等事宜时,保持一致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呀诺达的前身三道圆融曾由张涛、蔡建强、侯勇、杨维星及三道农场共同设立,但是2016年,创始人张涛被免除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前车之鉴,若未来一致行动协议不能有效执行或到期无法续期,该公司或将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呀诺达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

数据来源:公司招股书
曾遭两次行政处罚
除业绩不佳之外,呀诺达在管理方面也出现漏洞。报告期内,该公司曾因未经审批许可修建建(构)筑物、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景区工程项目,分别受到保亭县综合执法局、保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两次行政处罚。
2019年8月30日,因呀诺达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在三道镇呀诺达雨林文化景区25处地块上修建了总建筑面积为13347.43平方米的建(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保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根据价格认定技术报告、价格认定结论书,决定对呀诺达前述行为分别处建设工程造价的5.5%(23处)和6.5%(2处)罚款,合计35.37万元。
2020年3月16日,因呀诺达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景区梦幻谷旅客中心旁的二层楼房一幢(扩建)、梦幻谷服务区综合楼、呀诺达景区雨林谷内的老观景台、访客中心候车综合大厅(二期)、商业街、景区茶社服务区等6处工程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保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呀诺达十五日内申报施工许可手续,对呀诺达处以16.44万元罚款,对项目负责人卢军处8222元罚款,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对此,呀诺达在其招股书中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来源:投资时报 研究员 董琳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呀诺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