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孩子王母婴商品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6.93%、25.50%、23.78%和21.56%,呈持续下滑态势。分产品看,2019年与2018年相比,除了奶粉和营养保健毛利率正向波动外,其他品类如纸尿裤、洗护用品、零食辅食、玩具、内衣家纺、车床椅、文教智能等均出现负向变动影响,进而导致母婴商品销售业务毛利率下滑。
对此,孩子王称母婴商品毛利率变动一方面系因为母婴商品整体毛利率有所下滑;另一方面系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用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影响毛利率。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目前,A股以母婴商品及相关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仅有爱婴室一家。母婴商品同样为其主要收入来源,2019年母婴商品收入占爱婴室营收之比为93.6%。但除了棉纺类业务,孩子王奶粉类、用品类、食品类业务的2019年毛利率均低于爱婴室。其中,奶粉类业务的毛利率比爱婴室低3.07个百分点。
两个“孩子王”引问询
查阅招股书的过程中,另一个“孩子王”引发《投资时报》研究员关注。
该公司为江苏孩子王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孩子王),成立于2009年,成立之初主要通过开立线下门店从事母婴童商品零售业务,江苏孩子王的实控人与孩子王的实控人均为汪建国。
招股书显示,2012年,为搭建红筹架构,孩子王开曼、孩子王BVI、孩子王香港先后成立,并在境内设立了孩子王有限,同时,孩子王有限与江苏孩子王及其股东签署了一系列控制性协议将江苏孩子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在红筹架构存续期间,为对线上线下业务进行整体规划,孩子王有限陆续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运营线下母婴童商品零售与增值服务业务,而江苏孩子王则将其下属门店相继注销停止开展线下业务,转为负责运营线上母婴童商品零售业务,业务模式为江苏孩子王向孩子王有限采购商品后通过线上平台向消费者销售。
2016年3月,孩子王拆除红筹架构,调整了与江苏孩子王的业务合作关系,仅由其作为孩子王APP等线上平台运营服务提供商,未将江苏孩子王并入该公司体系内。
据该公司招股书披露,2017年至2019年,孩子王与江苏孩子王之间存在较大金额关联平台服务交易,金额分别为917.53万元、1279.30万元、1202.07万元。另外,该公司与江苏孩子王也存在持续大额代收款项情况,孩子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70.92亿元、88.87亿元、105.51亿元,其中通过江苏孩子王代收的金额分别为22.21亿元、43.84亿元和66.82亿元。
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与江苏孩子王签署了《合作协议的终止协议》,约定停止与江苏孩子王的全部合作关系。自2020年4月1日起,孩子王不再通过江苏孩子王代收销售款项。
在证监会回复孩子王的审核问询函中要求该公司进一步披露江苏孩子王的资产、人员、技术、债权债务、商标、软件著作权、资等的处置安置情况。在回复问询中,孩子王表示:孩子王以自有平台、自有资产、自有人员及技术运营线上平台,不涉及线上产权归属问题,亦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况。
来源:投资时报 研究员 董琳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孩子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