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稳定社保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稳定社保费征收工作,严格执行现行各项社保费征收政策,严禁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新安洁认为,根据上述监管政策,相关部门和监管政策要求不得对企业欠缴的社保费进行集中清缴,因此公司因未全部或全额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而被追缴和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
新安洁控股股东暄洁控股、实际控制人还出具承诺:“如果根据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新安洁需要为员工补缴本承诺函签署之日前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需承担任何罚款或赔偿责任,本公司/本人将足额补偿新安洁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
不过,实控人的承诺只是事后的补救和债务的承担,但是执法的对象必定是新安洁,他的债权债务承诺并不是把执法的对象转化到实际控制人本身。
“这是本末倒置的小聪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每个企业必须尽到的法定义务,而且是按时足额的缴纳。但新安洁却认为被追缴和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似乎还有点不用再缴了的意思。”上述熟知劳动法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这只能说明企业管理者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淡薄,新安洁应主动补交拖欠的社保费用,不然可能面临高额罚款。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投诉,甚至集体投诉,那么执法部门是必然会开展调查取证和相关的行政处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法律条款,新安洁除需要补缴社保及高额滞纳金外,还可能面临着罚款的风险,若按顶格处罚,欠缴社保1353万元多的新安洁有可能面临超过至少4000多万元的处罚。而新安洁公布的2019年的净利润仅为5445.69万元。
在社会保险法制化,事关每一位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背景下,到底是劳动者不愿意缴纳社保,还是企业的借口?新安洁作为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入选新三板精选层的公众公司,如何尽到依法缴纳社保的义务,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证券日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证券日报 记者 王 鹤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新安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