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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股份涉“传销”业务:多个亲历者称血本无归

  澄清公告越描越黑 上市公司难以撇清关系

  浪莎股份12月6日发布了澄清公告,这份漏洞百出的公告起到的是越描越黑的效果。

  首先,在公告中,上市公司表示自身主营业务为内衣产品制造销售,关联方(指浪莎针织等关联企业)经营的是袜业业务。“浪莎 E+生活馆”系列加盟店经营业务为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单位开展的营销模式,上市公司未参与。而根据沈女士的举报,浪莎集团涉嫌传销业务所用的产品——包括她在内的所有交费加入者进的单价5000多元的货都是浪莎品牌内衣,这些内衣显然来自浪莎股份——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浪莎股份向浪莎针织销售生活馆配套美体内衣1627.54万元,占总营收4%。

  浪莎股份在澄清公告中解释说这些都是正常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具体金额为2016年3369.63 万元,占营业收入12.52%;2017年3419.58 万元,占营业收入9.96%;2018年2600.92 万元,占营业收入6.71%。

  在公布了以上数据之后,却得出“上市公司业绩受益于股东单位及关联方不符合公司实际”的结论。

  从以往年报来看,浪莎股份还向浪莎针织购买袜子用于电视购物销售,也接受浪莎针织提供的染色加工服务,还向浪莎针织销售电商组合配套内衣产品等,两者业务关联颇深。

  其次,公开信息显示,浪莎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翁关荣、翁荣金、翁荣弟三人,三人分持浪莎集团股权,同时也为浪莎股份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浪莎股份的股东中,浪莎集团占股42.68%,为控股股东。从天眼查关系数据来看,浪莎股份和浪莎针织不仅同属于浪莎集团,浪莎股份实控人翁荣弟也在浪莎针织担任高管。

  第三,从公司报告来看,浪莎股份的营收构成分为服装制造销售和商标使用费收入。然而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查询发现,含有“浪莎”字样的注册商标共计254项,几乎没有一项是归属于浪莎股份的。其中,申请人名称为“浪莎针织有限公司”的共计78项,“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计119项。

  第四,在本网此前报道《“袜王”浪莎转型涉嫌传销 上市公司业绩或靠此支撑》中,介绍了上市公司近8年内的业绩变化曲线和浪莎集团以及关联公司开展涉嫌传销业务的过程密切相关。值得注意的是,自2019年5月份湖北黄梅冻结账户事件之后,浪莎集团及关联企业的开展的涉嫌传销业务受到影响,与之相应的是,2019年浪莎股份上半年到三季度营业收入增速从3.49%下降到1.72%,净利润增速则从-15.11%变为-22.07%。

  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里豫 赵戎 杨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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