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方式核算其2018年的数据,仍发现营收与相关财务数据存在巨额的差异。
草案显示,2018年浙农股份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227.14亿元,其中农药和化肥的销售收入为82.79亿元,该部分在2018年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0%,销售化工原料及汽车适用税率为16%(注:2018年5月起,农药及化肥税率由11%下调至10%,销售货物税率由17%下调至16%,采用按月平均计算的方式),估算出当年其含税营业收入金额为259.27亿元。

当期其合并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为260.49亿元,剔除预收账款的增加额2.7亿元影响,并将其与含税营收相较少了1.48亿元,也就意味着其相关的经营性债权将出现相同规模的增加。
翻看其资产负债表,2018年末浙农股份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算上坏账准备后金额合计达5.61亿元,而2017年末相同项目合计金额为4.95亿元,相较增加了6650.76万元,这一结果较理论应增加额1.48亿元少了8205.04万元。
整体来看,浙农股份在2018年、2019年1-7月存在数千万及上亿元的营业收入无相关财务数据的支持,或存在虚增的嫌疑,需要公司给出解释。
浙农股份采购数据不合理

草案显示,2019年1-7月浙农股份主要业务农资流通服务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为16.61亿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23.30%,可知该部分采购总额约71.31亿元;汽车流通服务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为65.20亿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98.98%,可知该部分采购总额约65.87亿元。其全年采购总额合计为137.17亿元,考虑到13%增值税的影响(注:由于税率下调同上,按月平均计算),推算出其含税采购金额约为156.77亿元。而该部分含税采购金额一方面会体现为现金流量的流出,另一方面则会导致相关经营性债务的增减变动,且规模大致相同,那么浙农股份相关财务数据是否符合该逻辑呢?
2019年1-7月,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为152.42亿元,再剔除预付账款变动影响,则与本期采购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出金额为156.72亿元,与含税采购金额相较仅少了488.99万元,这也就意味其本期的经营性债务也不会产生很大的增减变动,那么事实又是否如此呢?
翻看其资产负债表,2019年7月末,其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金额为22.02亿元,较上期减少了5.61亿元,然而这却与上述理论增加额之间相差了5.65亿,这也就代表着其有5.65亿元的采购金额可能披露不实。
更为关键的是,上文曾提到其存在票据背书转让,倘若本期采用了票据背书的方式支付采购从而导致了采购差异,那么,其营收与采购的勾稽差异将大致相同,但事实上,该公司营收与采购二者的勾稽差异额仍有1.18亿元,这也使其采购与营收数据更可疑。
同样,核算其2018年采购数据仍存巨额差异需要解释。草案显示,2018年浙农股份农资流通服务业务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为19.70亿元,占比为19.98%,汽车流通服务业务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为115.03亿元,占比为98.52%,由此推算出其全年采购总额为215.34亿元。考虑到16%的增值税,估算出其含税采购总额为250.51亿元。同期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金额为242.52亿元,扣除预付账款变动后与含税营收相较少了10.72亿元,将导致其经营性债务增加。
然而,2018年浙农股份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为27.62亿元,较2017年仅增加了4.48亿元,较理论应增加额10.72亿元少了6.24亿元,也就代表着其有6.24亿元的采购金额或不实。
来源:红刊财经 文 | 刘杰 编辑 | 王宗耀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华通医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