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17三鼎01”、“17三鼎02”两只债券大幅下跌,跌幅达27.88%。然而面对剧烈波动,三鼎集团在一份异常波动公告中表示其“生产经营和资金流动性情况良好,再融资渠道通畅,所发行债券还本付息工作正常”,且并未对旗下两只债券进行停牌操作。
“关键的问题是三鼎集团和国融证券都没有进行相应、及时和准确的公告,反而在1月份公开说偿债没问题,这种态度几乎一致保持到了债券违约前。”一位债券持有人表示,“如果兑付真的存在问题,至少应该申请相关债券停牌,否则也不会导致一些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买入而被卷进来。”
“公司提前意识到可能会回售违约,却仍然公告说偿债没问题,如果这种情况查实,三鼎集团则可能涉及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而承销商如果知情则存在未能勤勉尽责的问题。”一位接近交易所人士指出,“不仅如此,当时因为这个沟通信息而卖出的私募机构也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虽然结构化发债都是定向的,但这仍然是在交易所上市的小公募债,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披监管。”上述接近交易所人士表示。
值得的一提的是,三鼎集团先前表示为上述债券持有人追加担保的两栋酒店资产,被中途被抵给了旗下上市公司。
另外,在三鼎集团的信披方面,记者发现,其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底的总资产为233.38亿元,而在其半年报尚未披露的情况下,一篇与地方合作的新闻稿就透露其8月份时总资产超过了250亿元。
对此,记者拨打三鼎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刘冬梅手机试图了解具体情况,但对方并未接通;记者又拨打作为三鼎集团实控人之一的丁志民的电话,电话未能接通;记者致电国融证券债承人士,其以不了解情况谢绝了记者的采访。
另据多位债券持有人透露,三鼎债违约至今,他们亦无法与发行人及与该笔债券兑付沟通的相关人士取得联系。
连环风险
在业内人士看来,互持结构化发债模式容易引发一连串连锁的风险反应。
“互持结构化发债模式天然具有风险连锁效应,其效果类似于2014年-2015年一些地方出现的担保公司互保现象,但相比后者互持结构化发债更加隐蔽。”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券商人士表示,“如果A、B两家公司都能在信用宽松周期平稳度过,自然没有问题,但假设其中A出现信用风险,必然会让持有A债券劣后份额的B承受巨额亏损,导致B的信用风险也进一步暴露。”
发行人的确有可能在结构化发债过程中遭遇巨亏,此前部分城投公司采用自认购+同业回购的“118工程”模式发债后,为了避免自持债券出现损失,甚至发函警告管理人不得对其债券进行低价处置。
而据记者独家获悉,三鼎集团本身也在互持结构化发债中出现了巨大亏损。
据一位接近三鼎集团人士援引三鼎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刘冬梅的陈述,由于该公司参与另一只债券的结构化专户发生爆仓,导致出现巨额亏损,规模达5.29亿元。
另据一位接近国融证券的固收人士透露,三鼎集团的互持对象或包括目前已经违约的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玛”)。
公开信息显示,大连金玛去年10月份触发首次违约,其发行的“17金玛03”发生利息违约,随后6只债券全部停牌,目前大连金玛旗下发行公司债余额合计20亿元,规模与三鼎集团的公司债发行规模相同,目前合计违约的利息合计已达1.27亿元。
上述接近三鼎集团人士分析称,“三鼎集团在结构化发债上吃了亏,这笔钱没有到账,有可能导致其后续的资金周转和债券兑付出现问题。”
“结构化发债无论是自持还是互持,在出现流动性风险时往往容易导致发行人巨亏的情况,而这种责任最终如何来划定目前也是个难题,因为结构化发债本身也是一种同业监管趋严下的擦边球产物。”上述债承人士坦言,“从产品管理角度看,处置资产是正常行为,但从发行人角度看,本来帮助自身融资的业务结构,却导致自身出现巨额亏损,显然是不能接受的。”
来源:经济观察网 记者 洪小棠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三鼎集团 |